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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相信不少网友都听说过电视剧里面出现手机号码,之后这个号码变成“热线”的情况。在某网络热播剧中,这种情况也出现了。
如今,电视剧出炉的频次越来越高,而不少热播的网剧里出现的一幕情景,可能一不小心会构成侵权的风险。
相信不少网友都听说过电视剧里面出现手机号码,之后这个号码变成“热线”的情况。在某网络热播剧中,这种情况也出现了。
9月27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某网络热播剧公开使用了黄某实名购买的手机号码,导致黄某频繁遭受陌生电话及微信好友验证通知的侵扰,黄某以该剧的制作方A公司与B公司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不当披露,造成了黄某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对此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
黄某诉称,2019年11月5日开始,其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微信好友验证通知,严重扰乱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经过询问得知,该网剧二制作方未对涉案网剧中出现的手机号做画面处理,导致黄某实名认证的手机号出现在涉案网剧的第八集中。黄某认为该网剧二制作方泄露了其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以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
A公司辩称,涉案手机号码系在拍摄期间由剧组授权工作人员购买,并由剧组合法使用。其无侵权事实,更无侵权故意,主观上无过错。2019年11月8日,在发现该剧第八集中出现了手机号码后,公司立即对相关画面进行了模糊处理,并于2019年11月10日将处理后的视频资料传予视频平台方,在当日完成替换,主观上无过失。
B公司辩称,其非涉案网剧的承制方,仅是该剧的出品方,未参与制作过程,对视频内容没有审查、监督义务。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不当披露,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
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与B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黄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和律师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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