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出炉!有你们村吗?

尧都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临汾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清办发〔2020〕8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经济适用、兼顾美化”的原则,以建设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为契机,提高既有建筑的保温隔热性和使用舒适度,有效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实施要求

(一)工作任务

依据临汾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清办发〔2020〕8号)文件,我区农村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任务15339户(183.31万㎡)。(附件1)

(二)实施内容

依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将对已完成“煤改气”的农户农房进行整村或连片能效提升改造。

改造方式:采取安装门窗密封条、保温门帘、保温窗帘等方式。

(三)实施主体和任务分解

农村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任务分解到贾得乡、段店乡、屯里镇、乔李镇、刘村镇、尧庙镇、金殿镇、吴村镇、土门镇和县底镇共10个乡(镇),15339户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各乡(镇)明细表(附件2)。

(四)对改造所用材料选取要求

能效提升改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有产品说明和产品合格标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

三、资金保障

农户农房能效提升改造奖补资金标准为300元/户,我区改造任务15339户共需资金460.17万元,由中央、市、区财政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和市财政拨付合计306.78万元,区财政应承担资金153.39万元,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和居民承担。

改造项目开工后下达预拨奖补资金,预拨奖补资金比例不超过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80%,剩余部分待改造项目验收备案经审计部门审定后予以清算。

四、项目实施

由区住建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并对改造实施项目中的所用物品及服务内容以单价形式进行采购、供应。具体改造实施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所实施农户农房改造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附影像资料(附件3),工程量确认表的编号应与农户明细表编号对应一致。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能效提升改造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尧都区清洁取暖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验收合格备案登记表》(附件4)。

六、工作职责分工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审批。

区能源局:负责协调清洁取暖能效提升工作相关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奖补资金的下达和监管工作。

住建局:负责项目实施的招投标工作。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户农房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的村庄、户数明细和工程量汇总(附件5);负责施工过程管理及完工验收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各乡(镇)每周五下午6:00前将本周完成情况、下周进度安排报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住建局。

联系人:左 力

电 话:0357-22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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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尧都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