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其实是两件事

焚书详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阳宫的酒席宴上,博士们之间发生了争论,争论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应当修正全面实行郡县制的政策。秦始皇将这个问题下到朝廷会议继续讨论。在廷议中, 丞相李斯提出焚书的建议。被秦始皇采纳,作为法令,颁布执行。

焚书这件事情,司马迁是根据《奏事》这部书写成的。 时间、地点、人物、事情都有明确的交代,焚书诏令的产生和下达也符合秦代政令的程序,文本的信用度相当高。《奏事》是记载秦国大臣的上奏文和名山刻石的史料集,是可信的第一手史料。

坑儒也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然而,对照之下,坑儒的纪事,很像是一段起伏跌宕的故事 。

“坑儒”疑点1:受害者称谓的奇怪变化


晚年的秦始皇的主要心思,都放在追求长生不老上,这是坑儒事件的起源。
仙药哪里找得到?卢生和侯生等一帮方士们,实在是有些玩不转了,于是串通起来,一起大逃亡。这是坑儒事件的导火线。《 秦始皇本纪》记载由此引爆的坑儒事件说: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上面的纪事,就是所谓坑儒事件的第一文本,千百年来有关坑儒的种种故事议论,都是从这段纪事生发出来的。

在坑儒事件中具体提到名字的人都是方士。这些有名有姓的方士多年出没在秦始皇身边,糊弄秦始皇,终于引发了秦始皇的怒气,当然地成了坑儒事件的打击对象。
但是,当秦始皇大怒时,被谴责的对象由方士变成了“文学方术士”。“方术士”,就是方士。“文学”,就是文学之士,可以泛称博学善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称儒学之士。
进而,到了这段文字的下半段,文学方术士被变更成了“诸生”。以“诸生”取代“文学方术士”,淡化了方士,强化了儒生 。

“坑儒”疑点2:谁添加的说明?


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紧接着这段纪事的,是公子扶苏登场劝谏秦始皇不要重罚儒生的纪事。这段纪事的原文是这样的:
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军于上郡。
非常明显,这段纪事是作为有关坑儒事件的一条重要补充而添加上去的。按照常理讲, 扶苏劝谏秦始皇,话当从方士求药开始,奇怪的是他没有提及这些,而是突如其来地扯到诸生,而且,他话里的诸生,意义变得非常明确了,就是诵读和师法孔子的儒生。看得出来,扶苏这句话明显是一句掐头去尾,有意图地剪裁历史的话。这句话不像是为了劝谏秦始皇而说的,倒像是为说明诸生就是儒生而说的。如果没有这条添加的说明,秦始皇坑埋儒生这件事情就站不住脚。

方士—文学方术士—诸生—“皆诵法孔子”的儒生。这种变化的背后,有一只暗藏的黑手,巧妙地偷换了历史的内容。

“坑儒”疑点3:受害者处刑的奇怪


秦始皇大怒以后,下令将这批文学方术士,交给了御史处置,“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
按照秦国的制度, 交由御史处置将接受法律审判。根据秦始皇怒气中口述的罪名,他们将被定以“妖言”的罪名,处以腰斩之刑。根据我们已经了解得比较多的秦汉法律,特别是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法律文书来看,判处死刑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在秦汉历史上,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当然,腰斩也不见得比活埋仁慈)

“坑儒”疑点4:杀了小鬼,放了阎王


活跃于秦始皇身边的方士大约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名有姓者有五人,韩众(终)、侯生、卢生、石生和徐福(市)。
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方士卢生、韩众和侯生等逃亡, 从此下落不明。石生此后也没有了消息。奇怪的是,徐福并没有受到事件的影响 。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就在坑儒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第五次巡游天下,又来到了琅琊台,再一次与徐福相见。秦始皇不但没有将徐福绳之以法,反而再一次听信徐福的花言巧语,乘船下海射大鱼,亲自动手清除妨碍仙人仙药出现的障碍。由此看来,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被坑(杀)的都是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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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坑儒谷 李开元摄

推论:“秦始皇坑术士”——方士们编造的故事


遍查《史记》以前的文献,都没有提到过秦始皇坑方士的事情。

坑方士这件事情,最初是一段流传于西汉初年的故事。原型见于《说苑·反质》篇。这条段子的前半段大体同于《史记》的纪事,在这条段子的后半段中,逃亡的方士侯生被抓住了,秦始皇亲自升堂审问,准备痛斥后处以车裂的酷刑。结果呢?这位侯生大人,临危不惧,正义凛然,他口若悬河,对怒气冲冲的秦始皇来了一段长篇说教,直说得秦始皇先是默然不语,继而觉悟动摇,最后感叹悔过,释放了侯生。一派为方士脸上贴金的野语村言。
司马迁编撰《史记·秦始皇本纪》,主要使用秦国政府的记录、奏事诏令和石刻等材料,这些都是比较可靠的史料。不过,这些史料比较枯燥,缺少故事文采。为了使纪事更加丰满而有血有肉,司马迁在战国以来流传的历史故事中选取了一部分材料添加进去,这些故事生动有趣、精彩动人。但是,这些动人故事的可信性比较低, 坑方士的纪事,就是其中之一 。

焚书坑儒——儒生们制造的二次八卦


秦始皇坑儒,是一个二次八卦。这个八卦,是儒生们根据坑方士这个故事加工制造出来的。改编的年代是东汉,加工的方法比较高明,将真焚书和假坑方士合为一体,混为一谈, 再将被焚的诸种书籍偷换成儒家的经书,将被坑的方士偷换成读经书的儒生。

卫宏是活跃于光武帝时期的儒学经师,他为钦定的儒家经典作序,在《诏定古文尚书》中将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作了偷梁换柱的改造。在这个改造的故事中,本来没有的坑儒地点,正式确定在始皇陵南面的骊山陵谷,就是后来传说的坑儒谷。坑埋的时间也更具体了,是在冬天。情节更为详细,阴谋十分明显,因为坑儒谷有温泉,冬天种瓜结了果,借怪异出现之事,使套子骗儒生们去考察议论。坑埋的方法有了改进,先射死,后填土。被坑埋的儒生数量也增加到七百人,不仅有诸生,而且加进了博士。改造的宗旨,是要将儒生们塑造成殉教的圣徒。

历史被改造以后,儒生们又根据新的历史制造新的名词。班彪活跃在东汉初年,《汉书》是他与儿子班固、女儿班昭的共著。《汉书·五行纪》数落秦始皇的暴政,“燔诗书,坑儒士”开始同时并举。再经过精练提取,“燔书坑儒”,作为一个四字专用名词,出现在《汉书·地理志》中。从此以后,燔书坑儒—焚书坑儒,作为一个汉语常用词汇,作为一个“历史事实”,作为一个文化观念,应运生发出来。

焚书坑儒,究竟是历史还是八卦?至此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总结:焚书可信,坑儒则无。秦始皇或许杀掉了一些方士,但是未必是坑杀。坑方士,更可能是方士们编造的假故事, 此后,又被司马迁写进了《史记》。到了东汉初年,儒家的经师们将焚书改造成了焚经书,将坑方士改造成了坑儒生 。
从此以后,坑儒变成历史,焚书坑儒这个真假参半的合成词,变成一种文化符号。因为这个文化符号,秦始皇背了两千年的黑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