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嘉靖三十二年春三月(1553年4月),松江府发生了件轰动全国的大案,乃是松江府同知张仲被杀害。身为松江府同知,乃是副知府,俗称“二府”,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为正五品官,相当于现在的厅局级。像这样一个官员被杀,原本不会在全国产生轰动效应,但他被自己的妻子赵氏、大妾唐氏、婢女菊花、老妈子伍一嫂等4个女人所杀,而且是将其剁为肉泥,其影响就不一样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在人们纷纷猜疑及好事者风传的情况下,逐渐地声扬起来,连嘉靖皇帝也知道了,所以他委派钦差,由苏松兵备道许宗鲁主持审理此案。原来明代在各省重要地方设有整饬兵备道,简称兵巡,以布政司参政或按察副使担任,主管监督军事,并可直接参与作战行动。整饬兵备道一般都兼分巡道,即按察司之下的按察分司,负责司法和监察事务。正因为如此,嘉靖皇帝才委派他审理。

许兵巡得到圣旨之后,火速赶到松江府,会同知府方濂及主管司法事务的推官袁汝是商议此案的审理原则。为什么许兵巡不先提取人犯审讯,却先找初审官员商议呢?这里涉及一个办理案件的原则问题。

首先,此案关系到明王朝治国根本。明朝以孝治天下,强调的是尊卑等级,妻妾杀丈夫,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破坏了尊卑等级,如果不从严处置,天下将无复尊卑之等,那么官府之体,朝廷尊严都将受到挑战,所以必须优先考虑从重拟罪。

其次,嘉靖皇帝交代速办,并没有交代如何办,这位刚愎自用的皇帝,一直是大权独掌,决不允许臣下违忤其旨意,此前16个宫女刺杀他的案件,16个宫女都被拉到西市凌迟处死了。这个妻妾杀丈夫的案件,如果不将她们凌迟处死,弄不好就违忤了嘉靖皇帝的旨意,许兵巡身为钦差,审断如果不能够使皇帝满意,丢官还是小事,弄不好性命难保。

最后,此案在松江府引起很大的轰动,要是审断不公,民众不满,如果仅仅是议论还不可怕,若是有人进行鼓动,不但会影响官府的声誉,弄不好还会激起民众群体对官府的不满,酿成民变。如果是那样,官府就更难收拾了,而皇帝也必然会怪罪许兵巡。

基于各种考虑,许兵巡才召集松江府各官进行商议。听完许兵巡所讲的原则及方针,主管本府司法事务的袁推官提出异议,认为应该从轻处置张同知的妻妾,理由是张同知的德行有亏,因为他为人凶狠,虐待妻妾,古语有云:夫义妇听。丈夫不义,也难怪妻妾不听,丈夫虐待,应该是义绝,按照《大明律》,凡是义绝,就应该按照常人来量刑,要区分首从,不可能以一命四抵,希望许兵巡能够按律审断。

许兵巡虽然不满袁推官的意见,但也不好当场斥责,便满脸堆笑地征求方知府的意见。方知府是本案的初审者,略微知道案情,便说:“按照《大明律》,谋杀人,造意者斩。如果早有预谋杀夫,其罪绝对不能够减免,若是临时起意,事先没有预谋,本来不想杀人,因为形势所迫,突然想起杀人,是可以减等处置。卑职以为,此案不应该算是预谋,应该是临时起意,所以罪坐首犯,不应该以四命抵一命。”

袁推官及方知府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肯为杀死丈夫的妻妾说情呢?这还要从本案的原始谈起。

同知张仲妻子赵氏,名叫琼娘,湖州府乌程县人,父亲是退休的县丞(也就是副县长),名叫赵仁,年老无子,只有她一个女儿。赵仁辛苦数十年,挣下来的财产虽然不多,但比起中等人家来,还算是富有。没有儿子继承财产,可以给女儿,但没有子嗣,赵家不就绝后了吗?所以赵仁决定让女儿招赘,等女儿生了儿子,可以使一子姓赵,以延续赵家的血脉。

赵家有财产,贫穷的人也有不少愿意入赘的,选来选去,赵仁为女儿选中了张仲,因为他家虽然穷困,却是本县生员,要是参加科举,肯定会有飞黄腾达之日。赵仁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选择给女儿带来终生不幸。

张仲本来就是为了财产而入赘,人穷志短嘛!开始还是小心翼翼地与妻子、岳父相处,等到考中举人,有了身份,便不把岳父放在眼里,对琼娘也开始恶语相加。赵仁看到张仲犹如变了一个人,开始后悔起来,便想把女婿逐出家门,让女儿另嫁他人。

有人会问,那个时代离婚不都是男人的权利吗?这没有错,不过赘婿的地位犹如媳妇,离婚的权利当然在女方。赵仁没有想到女儿竟不同意,反而说:“烈女不侍二夫。”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虽然父亲当时选择错误,也不能够一错再错了,要是离婚再嫁的话,肯定会遭人议论,不如感化他的良心,或许可以迷途知返。看到女儿意志坚定,赵仁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他们是夫妻嘛!

张仲见岳父不敢再斥责自己,妻子也顺从了,便更加肆无忌惮,不时还对妻子大打出手。琼娘只得隐忍,赵仁常常在屋里叹息。心情不好,再加上年老体衰,过了不久,赵仁竟然撒手人寰,抛下女儿归西了。张仲连岳父的丧礼都不参加,在外面与一些无聊文人一起喝酒嫖娼,琼娘只好自己料理丧事,真是可怜!张仲这样的人品,居然也考上进士了。古代虽然有摸金盗嫂之行不问,唯才是举的原则,也就是说即便有偷摸与乱伦的行为,只要有才能,都可以被选拔为官,但也还是重视品行的。问题是偷摸与乱伦都是秘密的,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既然查不出来,也就不能够说这个人道德有亏了。

张仲中了进士,前程也就无量了,不久便被任命为安徽广德县知县。这样张仲不但有贵,也有富了。按照那时候的意识,农夫家有五斗粮,一个小妾入土房。苟富贵,勿相忘,仅仅是人们的期待。张仲如今富贵了,就想换妻子,但妻子是报朝廷备案的,成为诰命夫人,是不能够轻易离弃的。

什么是诰命夫人呢?也就是受到朝廷诰封的女人。那时候母以子贵,妻以夫荣,儿子或丈夫为官,母亲和妻子可以按照儿子或丈夫的品级,得到朝廷的诰封,称为诰命夫人。张仲的官阶是正五品,按例赵氏应该为五品宜人,享受朝廷的五品俸禄,虽然不是官,也应该享受官的政治待遇。

张仲不能够休妻,却不妨碍其娶妾,所以纳江苏山阴县的唐氏为妾。唐氏虽然是小家碧玉,也懂得礼节,虽然张仲很宠她,但也不敢不恭敬正妻琼娘,姐妹相处还算好。

张仲有一妻一妾,还不满足,在路过芜湖的时候,到妓院去嫖娼,看上一个名叫杨媚娘的青楼女子。妓院的女子,不但会梳妆打扮,还能歌善舞,而明代的妓女,除了这些之外,还学习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所以文人都以占有这样的妓女为荣,也出现不少的名妓,如柳如是、董小宛、陈圆圆之类。张仲是进士出身,也附庸风雅,想到妓院中找个红颜知己。在明代,法律没有禁止文人嫖妓,但却禁止官员宿娼。按照《大明律·刑律·犯奸·官吏宿娼》条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这是就被查出或抓获而言,查不出或抓不到,也就无法处罚了。张仲也深知这个道理,要是经常出入妓院,早晚会有失手的一天,所以便花了300两银子,把杨媚娘买回来为二妾。

张仲带着一妻二妾,乘船到广德赴任,路上仅与杨媚娘同食同宿,哪里管琼娘、唐氏的死活?要知道“嫉妒”二字,其偏旁都是女字,似乎嫉妒是女人的专利。其实这是在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所产生的必然现象,母以子贵,妻以夫荣,女人的命运都寄托在男人的身上,若是男人被其他女人夺去,其命运就凄惨了,所以才会有吃醋争宠。杨媚娘如今正得宠幸,岂能够容忍张仲移情别爱?所以恃宠撒娇,不时地说琼娘、唐氏的坏话,怂恿张仲殴打她们。每当张仲打骂琼娘及唐氏的时候,杨媚娘心里就有说不出的快活,真是同性相残。

张仲到任以后,杨媚娘有专房之宠,而琼娘、唐氏却成为冷屋弃妇。杨媚娘恃宠任意胡为,见琼娘有金冠霞帔、朝廷封的诰命,自己也想要,可是按照制度,妾是不能够封诰命夫人的。于是张仲便把琼娘的金冠霞帔抢过来,给杨媚娘穿戴。碍于张仲的淫威,琼娘也不敢争辩,想不到张仲得寸进尺,每天与杨媚娘酣歌乐饮,让琼娘与唐氏在旁边伺候,犹如使唤丫头一样,稍不如意,轻则长跪于阶下,重则鞭笞于庭帏,每天晚上还把二人关在小黑屋,连被褥都不给她们。

说到这里,也不得不说琼娘生性软弱,为人太善良了。因为按照制度,琼娘是诰命夫人,就是在官注册之人。杨媚娘身为小妾,敢穿诰命夫人的衣服,这就是违制,轻则笞杖,重则杀头,琼娘要是告官,杨媚娘至少是绞罪而张仲肯定会被免官,但琼娘不敢告官,也不知道如何告官,却习惯了逆来顺受。

就这样,一连过了6年,杨媚娘生了两个儿子,更加猖狂的不得了,居然也敢虐待琼娘和唐氏,呵斥打骂,犹如家主责打奴仆。张仲非但不加制止,反而在旁助势,看杨媚娘打得轻了,自己还上手。琼娘和唐氏经常是旧伤未去,又添新伤。

这样虐待妻妾的人,能够当好官吗?根本不能。张仲不但政事荒怠,而且是酷虐属民,搜刮良民财物,中饱私囊,以致人民怨声载道。有人会问,这样贪酷的官员,朝廷为什么不处置他呢?当然,无论是按照制度,还是按照法律,对这样的官员,都应该严惩,轻则罢官,重则杀头,但制度和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在人治社会里,人为的因素往往会使制度和法律形同虚设,进而出现政治腐败。

张仲到了任满之年,按例应该考核。张仲贪酷虐民的恶行本来就难以掩饰,再加上省里官员比较正直,所以在考核时将他列入“八法”之首的“贪”。什么是“八法”呢?原来明代官员的考核制度规定,官员考核分为三等,即称职、平称、不称。称职者升迁,平称者留任或平调,不称者免官。考核标准按照“八法”来衡量,即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凡是贪、酷者,都要免官,并要追究刑事责任;浮躁与才力不及者,给予处分或降级使用;年老及有病者,勒令休致,也就是强迫退休,但不给退休金;罢软无力与行为不谨,降级调用。

张仲被列入“八法”之首的“贪”,按照规定是要罢官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张仲因为贪污就有了钱财,那个时候,政治已经很腐败了,有了钱便好办事,也容易找到靠山,有了靠山,也就不怕考核被列入“八法”之首了。正如时人所描写的那样:

有了靠山做主,就似八只脚的螃蟹一般,竖了两个大钳,只管横行将去。遇见他的,恐怕他用钳夹得人痛,远远的躲避不迭。捧了那靠山的粗腿,欺侮同辈,凌上司,放刁撒泼,无所不为。

那么如何去寻找靠山呢?在那个时候,固然可以找什么同乡、同窗、同年、座师之类的关系,但“世人结交须黄金,黄金不多交不深。纵令然诺暂相许,终是悠悠行路心。”(唐·张谓《题长安壁主人》)还需要金钱铺路,而且还要脸皮厚。张仲有钱,又是那样厚颜无耻,所以凭着他那打不怕、骂不怕的脸皮,三七分钱,三分结识人,七分收入己,上台礼仪不缺,京中书帕不少,混了几年,花上几千两银子,也在科道官中寻到靠山,又花上数百两银子,在吏部考功司内找个专管考核的主事,也就不怕省里考核他为“八法”之首的“贪”了。

为什么要寻找科道官为靠山呢?明代的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是主管监察的官员,他们不但能够奉命审理或兼理一定事务、充任使臣、参加重大刑狱案件的审问,还有单独上奏言事的权力,弹劾范围,上至大学士、大将军,甚至亲王、郡王,下至州县官,这是古代国家以内驭外、以轻制重、以贱察贵的策略在监察体系中的妙用。不过因为朝廷授予他们的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监督,所以更容易腐败。

张仲有了科道官为靠山,就让科道官把考核自己为“贪”的省里官员弹劾,因为按照制一旦被弹劾,就要先免官等待核实。省里官员被免了以后,再活动朝廷专门负责考核的吏部考功司,把“贪”的罪名给免了,还说他公正廉勤,列为上考,改为称职,于是按例升迁,被选为松江府同知。一个正七品的知县,居然破格提拔为正五品的府同知,等于是连升4级,也可见靠山与金钱的效用,更可见当时政治腐败的程度。

小人得志,奸佞为官,古代政论家认为是王朝进入衰世的开始,政治腐败也会因此而愈演愈烈。那么小人得志是怎样一副嘴脸呢?奸佞为官又是什么样子呢?

本来一个副知府,没有什么实权,而且所有的应酬都要出钱。这么多的应酬,肯定需要许多银子,张仲在当知县时所搜刮的地皮虽然不少,但钱财终究会有用尽时。所以他用大笔银子去谋本府好差事,什么清查军户,征收钱粮,督查商税,也有大把的进项,真是“千金散去还复来”,就是苦了松江府的商民百姓。

官大了,脾气也大了,因为是副知府,不敢在府里发威,就把那脾气带到家里,向自己的妻、妾、丫鬟、老妈子们施威,这回琼娘可就更惨了。

张仲在府里受到知府及各上司斥责的时候,只能够是低眉顺眼,表现出一副恭顺的样子,心里总想:“有朝一日,我要是当上比你们还大的官,看我怎样收拾你们!”心里想想是可以的,但总不能流露出来,还要千赔小心,万赔不是地伺候各个上司。在外面受了一肚子气,没有地方去发泄,就会把这些气撒在家里。那么张仲是如何回家撒气的呢?妻、妾、ㄚ鬟、老妈子们又有什么不幸呢?

原来,张仲在外面稍有不如意,便拿妻、妾、ㄚ鬟、老妈子们撒气。如果在外面顺心了,就把ㄚ鬟、老妈子们一个个都脱光了,让妻妾们看着自己一个个地奸污。张仲是个虐待狂,在奸污ㄚ鬟、老妈子们的时候,皮鞭、棍棒、烙铁、辣椒水,无所不用其极,甚至把一些奴仆找来,让他们与ㄚ鬟、老妈子们群奸,自己在旁边观看。

杨媚娘恃宠,对张仲这种行为,非但不厌恶,反而非常高兴,不但经常观看,有时候还上去帮忙,所以张仲更加喜欢杨媚娘,要金给金,要银给银。琼娘和唐氏都是良家妇女,对张仲这种淫暴,既愤怒,又羞耻,但畏惧张仲淫威,也不敢不前来观看,每每是遮住眼睛,被张仲发现,就是一顿酷打,然后就是淫暴,居然把棍棒插入她们的阴户。

面对张仲这样残忍的虐待,琼娘和唐氏还是逆来顺受,因为她们别无选择,丈夫就是她们的天,失去了天,也就失去了生活的来源,但也不能够总是忍气吞声,几个受到相同虐待的女人,只要聚在一起,就难免要倾诉苦水。这几个女人,除了琼娘和唐氏外,还有丫鬟菊花,老妈子伍一嫂。

有一天,四个女人在琼娘的屋里闲谈,各自谈到苦楚,分别感叹女人命运的凄惨,各个是泪流满面,也不知道谁说:“我们不如把张仲这个恶人杀了,以解我们心头之恨!还有那可恨的媢妓杨媚娘,更是可恶,要不是她挑唆,张仲也不能够这样坏!”妻、妾、ㄚ鬟、老妈子们闲聊,也不过是发发怨恨,哪里敢杀丈夫及主人呢?那可是十恶大罪呀!而事态的发展,使她们不得不付诸行动。

案发之前,张仲在家里设宴,请推官袁汝是同饮。推官在府里排名老四,所以也称为“四府”。张仲是“二府”,比“四府”的地位要高,为了显示自己多么有气势,不但山珍海味摆上一大桌,还让妻妾前来劝酒,对丫鬟、老妈子们更是呼三喝四,在同僚面前尽显自己的威风。

琼娘一直受虐待,如何能够满脸赔笑地去劝酒呢?想不到张仲见状大怒,也不顾同僚袁推官在场,上去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打得琼娘满嘴是血,还让琼娘跪在地上请袁推官喝酒。袁推官见势不妙,急忙把一大碗酒一饮而尽,便说家里还有事,起身告辞了。

见袁推官离去,张仲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把皮鞭、棍棒、烙铁等诸般刑具都拿了出来。先是一顿暴打,然后用烧红的烙铁在琼娘的前胸后背乱烫,折磨得琼娘当时就昏死过去,然后才住手,自己便回房间睡觉去了。

丫鬟和老妈子们把琼娘抬到前院西厢房,唐氏也前来看望,一边用水灌救,一边往烫伤之处涂抹专治烫伤的獾油,许久琼娘才苏醒过来。琼娘此时的怨恨已经难以抑制,心想:“平常虐待,都是在家中,家丑不能外扬,谁让我嫁给这样一个黑心狼呢!我就算是自作自受,但今天他竟然当着同僚的面,如此羞辱我,还下这样的毒手!我大小也是个朝廷命妇,是五品诰命宜人,这要是宣扬出去,不但丢我的脸,连我那屈死的老父也不能够瞑目呀!”越想越气,就想到杀死张仲,但自己是个弱女子,如何杀得了那凶悍的张仲呢?便对唐氏及丫鬟菊花、老妈子伍一嫂说:

“你们敢不敢和我一起把那狠心的张仲给杀了,再把那个淫妇杨媚娘一起除掉!”这几个人平时也没有少受虐待,一看主母有如此坚定的决心,便纷纷赞成。琼娘听罢,便与她们商议具体行动部署,准备一起下手。

等到半夜三更,琼娘手执铁锤,伍一嫂、唐氏各自执刀,菊花执斧,悄悄地摸向张仲的睡房。但见张仲正在熟睡,居然是一个人,杨媚娘并没有在一起。琼娘想:“这个淫妇每天都与张仲同宿,今天为什么不在呢?不在也好,先杀了张仲,再找她不迟。

于是举起铁锤便向张仲头上打去,天黑看得不真切,铁锤打在脸上,张仲一声惨叫。伍一嫂急忙用刀砍去,正中头颅,而菊花执斧砍下,伤了右臂,张仲便不吭声了。唐氏急忙用刀斩头,而琼娘此时多年的怨恨已经迸发,从伍一嫂手中夺过刀来,一通乱剁,几乎把张仲剁成了肉泥。

眼见张仲不能活了,她们便出门寻找杨媚娘,没想到张仲临死前的那声喊叫,已经惊动防守同知官邸的士兵,他们纷起来,打起灯笼火把,把官邸照得通明,所以他们很快就看到了浑身血迹的4个女人,便把她们拿下,送到本府监狱看守。

妻妾杀丈夫,奴婢杀主人,在当时乃是十恶大案,而被杀的又是五品官员,方知府当然不敢怠慢,当即提审琼娘等人。

方知府了解案情以后,深感张仲的凶虐,不由得心生同情,便说:“你们是临时起意杀死张同知呢?还是早有预谋杀死张同知呢?”方知府为什么要这样问呢?其实他想为琼娘等人减轻一些罪责。因为按照《大明律》规定,临时起意与事先预谋,在判刑上是有所区别的。事先预谋杀人,一旦杀人以后,造意者肯定是要被处死刑的,即便是造意者没有出现在杀人现场,也难免死罪。临时起意,是本来不想杀人,突然想起杀人,这里就有为形势所迫而不得已的因素,因此可以减等处置。

琼娘等人都是妇道人家,哪里懂得什么法律?此时对张仲的怨恨还没有消去,便说:“早在广德县,我们便想杀死他了,苦无机会,也没有能力!”听到此,方知府不由心里一惊,便说:“要是这样,我可真的没有办法救你们了!”便又诱导她们按照自己的意思招供,谁想到她们根本不领会意图,一直说早就想把张仲杀死。方知府只有感叹了,让她们各自画押,将供状逐级上报,最终得到嘉靖皇帝的关注,委派苏松兵备道许宗鲁为钦差来审理此案。

因为是钦命,许兵巡不敢违背圣意,所以召集本府官员商议审断的要点。袁推官认为自己在张仲家做客,张仲竟然当着他的面殴打妻子,若是在背后,不知道会有多么凶狠,这样丧心病狂地虐待妻妾,就是为人不义,其被妻妾所杀,乃是咎由自取,应该按照常人来量刑定罪,处置首犯,从犯免死。

方知府虽然没有明确同意袁推官的意见,但不同意四命抵一命,这与许兵巡理解嘉靖皇帝的旨意相左。许兵巡认为琼娘与唐氏就是杀夫元凶,犯有灭伦大罪,决不能够轻饶。

袁推官说:“杀夫固然可以按灭伦定罪,但不能够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她们定为死罪吧!”

许兵巡说:“贤契,你也太迁腐了。我们当官的,谁不是三妻四妾,女人之间能够有什么事?无外乎是个妒字。琼娘与唐氏嫉妒丈夫宠爱杨媚娘,当然会生恨。要知道妇人之义在于服,对于丈夫就应该逆来顺受,受不了可以去上吊自杀,也不应该想到杀丈夫,何况她们已经将丈夫杀死。因为她们三从有失,四德不备,所以才会做出杀夫的事,岂能够轻饶她们?”

方知府说:“妻妾杀夫,固然是重罪,但也应该罪问所由呀!如今这四个女人同系大狱,至少应该查明她们谁是首谋,才好量刑定罪吧!老大人何不提审她们,问个究竟呢?”

许兵巡说:“贤契不是早有供状呈递吗?当今圣上已经看过供状,还有必要提讯人犯,更改口供吗?这事明摆着,就是因为琼娘失爱受辱,感叹丈夫爱不均匀,争宠嫉妒,才敢谋杀丈夫。至于丫鬟菊花、老妈子伍一嫂乃是爪牙,这些人的生死都操纵在琼娘手中,她们不敢不从。这些女人的密谋多么细致精巧呀!所以才敢行此残毒的杀人之举。她们早就立下盟誓,并且准备凶器,因此是共同犯罪,没有必要再区分什么首从,都应该按照同谋定罪。

袁推官说:“老大人不亲审人犯,如何就知道她们是同谋呢?又怎样来论她们的罪呢?”

许兵巡说:“这是很容易的事。你们想啊,这几个妇人在深更半夜进入张仲的房间进行谋害,还没有等到张仲断气,便群起乱砍,可以说是手段残忍。张仲身为堂堂正正的五品府同知,居然被这些形同瓦砾而不值钱的女人害死,岂不可惜?要不是被官邸的兵丁发现,这群疯女人一定会找到杨媚娘及其所生的两个儿子,如果将张仲两个儿子杀掉,岂不是让张仲绝了后?现在是太平盛世,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即使在缺少人伦的边远外国,恐怕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吧!这可是国内少有,世界应无的凶杀案,岂能够轻饶她们?”

方知府说:“依老大人的意思,应该如何处置这几个妇人呢?难道让她们全部抵死不成?”

许兵巡说:“当然要全部抵死了。要知道《大明律·刑律·斗殴·妻妾殴夫》条规定:凡妻殴夫者,杖一百、夫愿离者听。妻子殴打及骂丈夫,都是犯罪,更何况她们竟敢持刀杀死丈夫!如不严惩,如何正伦常、明法纪呢?要是不将这几个妇人处以极刑,江浙之地岂不是变成没有伦理的地区了吗?朝廷的律法还会有什么尊严?”

袁推官说:“杀死这几个妇人,就能够明伦理,申律法了吗?如何向民众交代呢?要知道此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我们不要授人以话柄,还是要稳妥一些。”

许兵巡说:“这是当然的了。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说张同志死得冤枉,即便是路人都为其痛哭流涕。由此及彼,我们都是当官的,对于这种行为,能不引以为戒吗?维护伦理,保持官体,必须大张旗鼓地处死这几个妇人。依我看,将琼娘、唐氏按照首犯,将她们凌迟处死。伍一嫂、菊花,按照从犯,减一等,处以斩刑。这样的判决一定能够感动天听,我等也不会因此受到皇帝的斥责。”

袁推官说:“老大人明哲保身,连当事人都不审讯,就这样量刑定罪,我想当今皇上不会不明察的,老大人还是三思而后行。”许兵巡说:“这是当然,老夫早有考虑,在前来的路上,我就写了判词,二位看看如何?”说罢,便从袖中拿出早已写好的判词给方知府及袁推官看。

但见判词写道:

审得赵氏、唐氏,杀夫元凶,灭伦大恶。恨夫张仲纵情杨妾,不若宋弘之大义;反目室家,惟效黄允之阴图。

判词开头便把琼娘与唐氏定性为杀夫灭伦的元凶,而且是因为嫉妒丈夫另有别宠,而冷落她们所致。为了说明这一点,还引了两个典故来说明。一是“宋弘大义”,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想把姐姐湖阳公主嫁给宋弘,宋弘讲:“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谢绝皇帝的说媒,这里比喻琼娘与唐氏恨丈夫对自己没有情谊。二是“黄允阴图”,是东汉黄允为了谋取当朝司徒袁隗的女儿为妻,便耍尽阴谋,骗自己的妻子与他离婚的事,这里比喻琼娘与唐氏千方百计想拆散张仲与杨媚娘的好事。认为张仲的死,就是不认识的陌生路人也为之伤心,作为官府能够不寒心吗?所以按照律例,判处琼娘与唐氏凌迟,老妈子及丫鬟斩刑认为这是天地昭彰,鬼神共逐的事情。判词用了不少典故,历数这几个妇人之罪,世人读之,心生愤慨。

要说许兵巡判词的主要精神,就在于不辨是非,颠倒黑白,完全不顾琼娘等人的感受,更不顾事实,为了维护男人的权利,历数女人嫉妒成恨。在他的眼里,女人就是会争宠吃醋的动物。为了维护王朝的体面,他隐去张仲的所有恶行,还隐隐约约地透露张仲是让人民怀念的好官。

方知府与袁推官看完判词,目光对视一下,知道要改变许兵巡的看法,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了。事到如今,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犯不上为几个与自己不相干的妇人去得罪上司。再说了,还有皇帝在上,且看皇帝如何定夺吧!

判决逐级呈递上去,最后嘉靖皇帝批示:“依议。”也就是按照许兵巡的判决执行。就这样,这4个女人为一个贪官加恶夫的人抵了命。

行刑是在闹市公开执行的,围观的人有知道真相者,则为这几个女人感到惋惜,而那些不明真相者,则切齿痛恨。不过,松江府以后发生的事,使人们逐渐知道这是一件冤案。据文献记载:琼娘等人被处决以后,“松江府治遍地生毛,细如发,五色俱备”,而不久就有倭寇数百突入上海县街巷,杀死男妇无算。直到这时候,人们才传言,这些灾祸都是因为琼娘等人蒙冤,因果报应所致。这正是:

上天下地两局促,始信人间有地狱。

说到此,不得不感叹一个凶暴残忍,而且又大肆贪污的人不但能够在官场上一帆风顺,而且还能够一路高升,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应该说有制度缺陷。司马光认为:“才是德之资,德是才之帅。德才兼备之人是圣人,无德无才是愚人,德胜过才是君子,才胜过德是小人。”在统治者看来,只要有德就是君子,殊不知德是可以用表象来装饰的,从汉代就有“举秀才,不知书;查孝廉,父别居”的谚语,则可见德往往是可以通过修饰去给别人看。用个通俗事例来说,比如有些人为了显示自己孝顺,每天搀着老母到公园去散步,人们会投去尊敬的眼光,殊不知这些人回到家中,上去就给母亲一脚,厉声说:“还不快去做饭!”此前搀扶老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而回家的所作所为却是现实。

正因为张仲凭着他那打不怕,骂不怕的脸皮,对上官阿谀奉承,讨得上司欢心,再凭借他贪污的钱财,遍行贿赂,打通各种关节,才能够在官场上如鱼得水。至于他虐待妻妾,少情寡义,甚至去妓院嫖娼,只要没有人揭发,在上司眼里,他依然是个人才。只可怜琼娘等人,只知道逆来顺受,不知道保护自己,因为按照当时的法律精神:妻者,齐也,与丈夫同体。其法律地位是很高的,更何况琼娘还是命夫人,在朝廷有注册,为什么要忍气吞声,最终选择杀死丈夫这条路呢?就是因为当时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如果妻子要控告丈夫,所承担的社会压力,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能够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