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女教授跟生活的死磕 作者:爬树鱼
“同学,你这论文参考文献可太少了啊!”
“老师,那我回去再加几个文献?”
以上对话,在毕业论文评审阶段常常发生。对于态度非常好主动提出要补几个参考文献的学生,我其实很想说:亲,你是在写论文不是在煮面条啊……你当参考文献是酱油么,感觉面条太淡了就加点儿进去……就算你加点儿酱油,这菜还入味么……不信你炖个大肘子,出锅前一秒钟再放盐试试,你看这肘子好不好吃?
大肘子的事先不谈,咱们严肃点儿说,当一位老师对你说“你参考文献太少了”,他其实想说的是啥?
1. 我担心你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十足的掌握。这一般是针对资料性比较强的论文,比如“WTO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问题研究”,如果参考文献里完全没提到DS379案,对不起,这注定不是一篇合格的论文。对某领域比较了解的老师只要扫一眼参考文献就会知道,你的研究全不全哦。
(说明:此处的“参考文献”也包含脚注,泛指一切对论文进行注释的东西)
2. 我担心你没有形成和学术界的有效对话。咱们写论文可永远都是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过程。即,只有和已有研究形成对接、且能够对已有研究造成推进,这篇论文才有意义。所谓“对接”,就是保证别人知道你在聊啥。好比我跑到法学院院长面前讨论篮球运动员的膝盖劳损问题,院长大人一定不会感兴趣。这就是没形成有效的“对接”。而所谓“推进”,通俗来讲就是,“我知道你在说啥,我借着你的话再说几句后续的”。有了这两个因素,你的论文才会引人关注啊。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对接和推进呢?“推进”可能得看看具体论述,但“对接”直接看参考文献就成。如果某论文连此领域最权威的几篇论文都没引用,我如何能相信它能够对接既有研究呢?
3. 我担心……你在编论文,而不是在做研究。啥叫编论文?就是“闭门造车”,坐在那里不看书不看资料,单凭朴素的法律直觉思考一个问题应有的对策。这就不仅仅是不能和其他学者形成对话的问题了,而是,一种玄而又玄的“言出法随”境界——我说的话就是真理。我在逻辑上可以自圆其说,这就是一篇有效的论文。你们杂志就应该给我刊发。亲,法律是一门科学,不是神学。释迦牟尼可以在菩提树下参得无上大道,咱们真的不行啊。那么多学术规范和法学研究方法之所以存在,一定是有原因的,对吧?
以上三种情况的严重程度依次递进,至于你的老师对你说“你的文献太少”究竟属于哪种情况,我觉得可以对号入座了。那么,在此,我再问一个问题:以上哪种情况,是“我去加几个参考文献”可以解决的?一个都不行!资料不够的话,补充资料很可能导致论文推翻重写;跟学术界进行对话可是论文通篇都要进行的工作,而不是开头结尾稍稍加几句就行。至于玄学式写作……咱们给《圣经》加了脚注,它也依然还是圣经。
综上,咱们如何才能解决“参考文献太少”这个问题?问题的关键还真的不在于补救,而在于预防。正所谓上医治未病,论文从开题那一刻起,就一定得注意资料积累和整理,千万别抱着三篇参考文献就高高兴兴的动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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