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今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次草案的提出其实也是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频发的现象,近几年由于未满14周岁杀人犯罪,而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着实触目惊心,如19年刚发生的大连14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件,由于未满14周岁,只被收容教养三年,当时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强烈关注。
如今,信息流通接受的门槛与年龄限制越来越低,加上网上信息良莠不齐,孩子接触新鲜事物较快,心态成熟明显要早很多,就很容易被不良信息误导,我们总觉得孩子小小年纪就能说出大道理很引以为豪,但要小心很可能是网上信息在作怪。低龄化犯罪的趋势逐日增加,家长们也要给自己上一道枷锁,在日常生活中要从小教育孩子是非好坏,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也希望家长不要以“孩子还小或他只是个孩子”作为借口,毕竟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学校等教育机构也应将道德教育、犯罪教育纳入考虑范围。
另外,此次草案还将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等列入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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