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路风景 来源:新绿网
这几天,一则消息确实让笔者有些无奈和担忧:一位在人社部门工作的战友,也是一个前年刚转业的军转干部打电话说,他们已经接到了上级人社部门的通知,2014年以后转业的军转干部,需要将放在手里还未上交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交回社保基金里。
他说,这个事情基本上已经是板上钉钉了,只不过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还没有出台。他打电话的意思,是让我提前知道这个事情,并做好相关准备——“万一时间很紧,你不提前准备哪有钱来交?”
“两金”要交回?笔者心里犯了嘀咕。赶紧上网一搜,发现很多地方其实已经开始,有的地方要求的时间还很短,只有五六天的的时间。笔者听后不禁发愁起来,这两笔钱我早已用掉,短期内让我筹措出来实在是太困难了。
其实,将“两金”交回,笔者是没有意见的。于情,这笔钱事关自己的养老金,和养老金的金额,交回去理所应当,交的多最后领的多。
于理,这笔钱本来就是应该要转接到当地的社保账户的。只不过因为笔者转业当年当地的这个系统还未建立完成,没有相应的程序和流程,只能暂时存放在个人手里而已。所以交回去,也是没有问题的。
于法,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三章退役养老保险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而据了解,去年相关部门军地联合也下发了关于这个问题的通知文件,按照规定执行也是每个军转干部的责任所系。
然而现实中,大部分的军转干部都将这笔钱用了,没有专门预留。为什么提前预支使用了?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对接机制不健全,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交。笔者转业结算费用的时候,听财务部门说当时全国建立这个对接机制的不多,只有个别省市有,当年也问过安置单位人事部门这个问题。当时负责人告诉我,当地这个制度还没建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建成使用,所以负责人就告诉我放在手里自己先保管等通知再说。因为不知道时间,也找不到途径,所以自然就没有了目标,需用钱时就提前用了。
二是转业费本就不多,这笔钱能顶大用了。总体看,军转干部的转业费是不多的,基本一年一万左右。所以“两金”在转业相关费用之中,占了很大比例,更成为很多人计划中的可用费用。笔者当年要不是靠这笔钱,孩子上学买房的问题恐怕都要借钱了。转业费不多,再加上很多现实经济需要,在借钱贷款等不是很方便的情况下,放着现成的钱不用却去借钱贷款,恐怕没有这么傻的人吧?
三是政策不明有侥幸心理。笔者也是这么想的。认为当时不让交,而且时间不确定,说不定未来建立之后就采取“来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处理,像我们这样的老人就不交了,新转业的就按照新规定执行。而对于为什么要转接,如何转接,应该注意什么?其实我们转业的时候是稀里糊涂的。对于其中的危害和影响,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很多人都是“无所谓”“没影响”的心态。
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这个通知,恐怕很多人都忘了自己“两金”还没有交,还必须交这个事情。
无论有什么原因,这个补交是不可避免的,也是迟早的事情。有的战友可能问,如果不交行不行?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这是一个制度规定,必须执行。从大的方面讲,国家社保接续工作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缴纳相关费用也是每个人的义务。而且,随着逐步老龄化的趋势,社保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补交也是为国分忧、缓解压力的一种举措。如果你不交我不交,最后受损失的是国家和我们自己。
这笔钱没有交回,对自己有什么损失?最大的损失是若干年后自己的退休金数额和领取的资格。现阶段,按照规定虽然缴纳15年就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但是同样是领取养老金,由于缴费的数额和时限不一样,最后获得的实际数额也不一样,总之是缴得越多最后领取的越多。而且,很多地方施行的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双重规定。就是即使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如果你的实际缴费年限达不到一定标准,也不能领取养老金。
而且,安置的军转干部都是有单位的,如果将这个事情上纲上线,对大家的发展和工作都会产生负面影响,那就麻烦了。
交肯定是好事,不交肯定有影响。但是一下拿出这么多钱来,很多军转干部确实有实际困难。还真别鄙视,这下就真知道在部队干了这么多年的军转干部到底有多穷了。怎么办?
笔者建议,不要采取一刀切的补交方式,而是结合工作实际、军转干部的意愿采取灵活补交方式和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对于符合补交“两金”的军转干部,给予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且为一次性。就是你可以选择补交,也可以选择放弃这段缴费年限。对于放弃缴费年限的军转干部,需要签订确认书,确认自行放弃这部分权利,未来退休时不要求补齐。
而对于选择补交的军转干部,可以采取一次性交齐和分期交还两种方式。
家庭条件较好,经济较为宽松的军转干部,可以选择一次性将所有费用全部交齐补齐。补齐之后,补交的年限视为实际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其他干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时间补齐。比如可以选择一年、三年、五年、十年等不同期限。也就是军转干部根据自己情况和实际能力,选择不同的时间分期分批补交相关费用。约定好相关缴费数额、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确保每个人都能足额缴清不出现漏缴少缴问题。同时顾及了军转干部的实际承受能力,以及大多数干部这笔钱已经使用的实际,避免因短时间筹措资金导致的生活困难和抵触情绪。毕竟短时间筹到十来万有点困难,但是每年还一万左右问题不大,也不伤筋动骨,生活质量和个人计划也不会受到很大影响,是真正的一举两得相得益彰。
我想这种方式,也能激发大家补交的热情和主动性,避免很多问题的发生。希望这个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要成为激化矛盾、制造问题的工作。
最后,笔者还想给负责的部门提几个建议:
一是考虑好相关经费转接单丢失的问题。一些战友反映,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交,再加上钱也花了,再加上保管不善,当年的经费转接单已经丢失损坏。自己到底该交多少钱,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这几年因为改革,很多单位已经撤销不存在,想找回原始数据也比较困难。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需要谨慎对待。
二是希望牵头的人社部门,在制定相关措施的时候,能够积极征求退役军人是部门及军转干部的建议,找到一个最优方案,让工作可以顺利高效落实。
补交是责任,也是义务。但是希望,这个工作给大家带来的压力,能够小一点、缓一点。毕竟都是拖家带口,很多人积蓄不多,口袋里没有那么多现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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