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3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小编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实施了现行的国家高新区政策。小编所在的高新区也成为中国第一个以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以实体招商政策和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相结合,持续吸引优质大型企业持续入驻。除了正式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外,也提出了新的四大战略定位:
新的四大战略定位:
1,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
2,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3,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4,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二, 小编所在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为某某工业园区,2002年经地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6年被认定为省级开发区。2016年,被地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市级高新区,同年正式申报为国家高新区。
近年来,小编所在高新区在吸引投资方面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年1月22日,在高新区举行的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署了货运机场、国家生猪大数据中心等1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269亿元。
实体经济为主,总部经济为辅
为了进一步促进发展,高新区加大资金筹集,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同时,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挖掘收入增长潜力,拓宽税源渠道,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
三,为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园区,高新区出台了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政策,想企业所想,解决企业在税务方面的难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个人独资企业总部经济税收支持政策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3%
个人所得税:1.5% 核定征收,对进项和成本没有要求。
附加税:0.18%
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综合税率:4.68%
除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以外,也出台了有限公司的总部经济招商政策政策如下:
1.企业在园区当地缴纳的增值税,财政以地方留存(50%)的50%~80%扶持给企业,当月纳税,扶持奖励次月兑现。例如企业当月在园区缴纳100万增值税,地方留存50万,次月按照比例扶持企业25万~40万。
2.企业在园区当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以地方留存(40%)的50%~80扶持给企业,以100万为例,扶持给企业的在20万~32万。另外纳税大户一事一议,给企业的扶持比例按照企业的税收调整,上不封顶!!
不管个人独资核定征收,还是有限公司的财政奖励返税政策,都不需要企业实地入驻,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只需把公司地址注册在高新区就可以享受当地的政策,税收奖励扶持:当月纳税,次月奖励返还到账。无需企业提交申请,按月兑现,逐月扶持!
适合行业:
环保技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经纪代理、工程/景观/建筑设计、清洁服务、科技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服务、设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服务、咨询服务、文化传媒、文化传播、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顾问、规划设计、工程技术服务等行业。
被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实体经济的发展是主体,总部经济为辅。在促进高新区自身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入驻企业
转自:公众号《优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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