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17时40分许,苍硕高速公路贵港段发生了一起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看到了非常恐怖的事发瞬间!

小车的前行车记录仪

正在高速上行驶的车辆

突然在快车道上停下↓

小车的后行车记录仪

记录下车辆停车时

后方小车被挤撞瞬间↓

经调查,民警认定这起事故系因第一辆小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施突然停车的行为导致的。

“第一辆车停下瞬间,后方白色轿车紧急减速停车,但白色轿车后的大货车却刹车不及冲撞白色轿车,白色轿车受到挤压后又冲撞第一辆小车,最后被弹飞至数米之外。”

据第一辆小车司机称,自己当时之所以在高速上突然停车,是因为害怕错过出口,“就想着停车查看下路况,结果事故就发生了。”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管理三大队副大队长叶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责任认定结果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禁止在车道内停车:

第一辆小车在这起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辆小车在这起事故中无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三辆大货车因措施采取不及时,在这起事故中应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高速路行驶时,一定要提前熟悉线路,准备到达出口时要注意车速和车距,万一错过出口时,切记不能倒车或者逆行,应当继续前往下一个出口驶出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