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文
中山大学教授
孟子研究院特聘专家
三、“本心之明”的两轮照耀
你爱自己的父母与爱邻居的父母是同等程度、同类方式吗?假如有人硬着头皮承认,我们可以再问:你能将这种亲亲之爱推广到所有人的父母吗?答案显然是推广不了。换句话说,爱自己的父母永远是最真切、最本质的,你爱自己的父母必定胜过你爱其他任何人的父母。所以,对于夷子将“爱无差等”解释为“我爱我的父母,我也会以同等程度、同类方式爱他人的父母”,孟子深知仁爱与兼爱这一矛盾要通过厚葬与薄葬之辨予以解决。
仁爱与兼爱的矛盾如何体现?孟子说:“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滕文公上》)这段话很难理解,直译是:况且上天生养万物,让它们只有一个根源,但夷子是因为有两个根源的缘故。通俗地说,任何人只有“一个”父母,这是“一本”;而夷子认为人有“两个”父母,这是“二本”。从古往今来的人类繁衍看,人只有“一个”父母,这是常情常理;而夷子认为人有“两个”父母,这不是常情常理。至少有史以来,在生物学意义上,没有人有过“两个”父母,任何人都只有“一个”父母。对于孟子的这段话,朱熹的注释第一次提到“本心之明”。
朱熹写道:“且人物之生,必各本于父母而无二,乃自然之理,若天使之然也。故其爱由此立,而推以及人,自有差等。今如夷子之言,则是视其父母本无异于路人,但其施之之序,姑自此始耳,非二本而何哉?然其于先后之间,犹知所择,则又其本心之明有终不得而息者,此其所以卒能受命而自觉其非也。”(朱熹,第245页)夷子在哪个地方体现了本心之明呢?就是“施由亲始”。夷子虽然在理论上坚持墨家的兼爱主张,但他认为落实这个主张要从自己的父母开始。因其“知所先后”,在朱熹看来,这就是本心之明对于夷子的照耀。
朱熹说:每个人都是由自己的父母而生,父母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是“自然之理”,上天让你如此而已。然后,朱熹进一步解释:正因“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所以人类对于亲生父母的亲亲之情由此成立;每个人确立了对于父母的亲亲之情以后,就会推己及人。在推扩并充实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差等之爱。简而言之,爱的差等表现为:在家人当中,你最爱自己的父母;从直系亲属到旁系亲属、乡里乡亲,其爱转换为不同的类型,爱的程度不断降低;对于不认识的人,自然也有爱心,但它不可能与亲亲之情同日而语。
在朱熹看来,夷子说的“爱无差等”是将自己的父母当作路人甲、路人乙对待。父母怎么能与路人甲、路人乙毫无差别呢?如果认为自己的父母无异于路人,这就是“二本”。朱熹批判“二本”之后,接着讲到夷子在先后次序上的选择。夷子尽管认为“爱无差等”,但其行动是“施由亲始”。夷子为什么讲究先后次序?他为什么理论上相信墨家的兼爱,实际对待自己的父母又是按照儒家的仁爱呢?朱熹认为原因就是“本心之明有终不得而息者”:夷子的本心之明一直都在那里生生不息,任何事物都不可能熄灭夷子身上固有的本心之明。无论是十恶不赦者还是道德楷模,本心之明都真实地存在于人之身上。本心之明有时会被异端邪说、感情用事遮蔽,但它始终在那里,如其所是地在那里,只是未被唤醒罢了。朱熹认为:正因夷子身上真真切切地存在本心之明,所以“卒能受命而自觉其非”,最终在孟子的教导下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人为什么会埋葬自己的父母?孟子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梩而掩之。”(《滕文公上》)远古的时候,有人不埋葬自己的父母。父母死了,就抬着尸体扔进山沟。过了一些日子,他路过那里,看到狐狸在吃尸体,苍蝇、蚊子在叮咬尸体。他的额头冒汗了,斜着眼睛,不敢正视。这汗不是为别人冒出来的,而是内心的悔恨表露到了自己的脸上。于是他回家拿来畚箕、锄头,掩埋了尸体。
对于这个故事,朱熹说:“不能不视,而又不忍正视,哀痛迫切,不能为心之甚也。非为人泚,言非为他人见之而然也。所谓一本者,于此见之,尤为亲切。盖惟至亲,故如此。在他人,则虽有不忍之心,而其哀痛迫切,不至若此之甚矣。”(朱熹,第245页)以“不能不视,而又不忍正视”解读“睨而不视”,就是为了让那颗再也不能自已的哀痛迫切之心显豁出来。眼泪不是被人看见后流下的,而是因为内心已经十分懊悔。心有所思、面有所示,诚于中、形于外,这就叫作“中心达于面目”。朱熹警醒人们:“一本”难道不让人觉得无比亲切吗?唯有关涉至亲至爱的父母,你才会这样做!你对待其他人,即使有不忍之心,但那颗哀痛迫切之心,哪会像对待自己的父母那样势不可挡呢?
假如走进山沟的不是孝子而是其他人,情形又会如何?他看到人家父母的尸体被狐狸、苍蝇、蚊子又吃又叮,会不会额头冒汗、心头懊悔呢?这里不会有唯一的答案。但是,孟子将孝子而不是其他人设定为故事中的主角,就是因为他深知亲亲的特殊性在于:无论人们对于他人父母的感情有多深,也肯定没有对于自己父母的感情深。所以,夷子施由亲始、葬其亲厚,针对的是自己的父母而不是其他人的父母。
孟子讲完人为什么埋葬父母的故事,徐辟把它转告给了夷子。夷子听了以后,怅然若失,沉思良久,终于说道:“我受教了。”这就是《滕文公上》第5章的最后一段话:“夷子怃然为间曰:‘命之矣。’”在如何埋葬父母的问题上,夷子由墨家的信徒变成否定者,由儒家的否定者变成服膺者,“命之矣”三字是画龙点睛之笔。朱熹在此第二次提到“本心之明”。
朱熹写道:“盖因其本心之明,以攻其所学之蔽,是以吾之言易入,而彼之惑易解也。”(同上)这堪称夷子的思想大转变,这个转变是如何实现的?正因内有本心之明,外有孟子的教导,夷子得以知道自己以前接受的“爱无差等”存有内在的缺陷。唯其意识到墨家理论存在缺陷,他才会接受“爱有差等”的儒家理论。换句话说,墨家理论的不实,儒家理论的切己,这个时候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一经本心之明的照耀,夷子以前的困惑一扫而光,固有的本心之明真正清晰地呈现出来。经过孟子的点醒,夷子的本心之明不再处于遮蔽状态,而是被唤醒并进入到一种自由自在地展现、敞开自身的境域。
本心之明就是“不学而能”的良能、“不虑而知”的良知。(见《尽心上》)《孟子集注》只用过两次本心之明”,而且都用在墨家信徒夷子身上,这是意味深长的。夷子的本心之明以前为什么会被遮蔽,现在为什么会被唤醒?本心之明以前被遮蔽,关键在于夷子是墨家信徒,既相信墨家的薄葬理论,又相信墨家的兼爱理论。但是,知与行、理论信仰与伦理实践在夷子身上存有内在的漏洞,而且这个漏洞是根本性的。这个根本性漏洞就是:夷子在理论上相信墨家的薄葬理论,而在实践中按照儒家的厚葬理论对待他的父母。正因实践高于理论,亲亲的特殊性是人所不能自已的实然实事,所以本心之明虽然在夷子求见孟子之前一直处于被遮蔽的状态,但其真实存在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恰恰隐藏于这个根本性的漏洞之中。经过与孟子的辩论,夷子的本心之明完全被儒家的仁爱之道所唤醒。从此,本心之明将在夷子的人生中如其所是地安定下来、推扩开来、充实起来。
四、夷子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的价值与意义
在先秦儒学史上,孟子最先点明“儒”作为儒家的学派含义,且以“距杨墨”为己任。(参见杨海文,2014年,第78-89页)他说:“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滕文公下》)能够义正词严地拒斥杨朱、墨翟的,就是圣人的门徒。又说:“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尽心下》)逃离墨家必定归向杨朱,逃离杨朱必定归向儒家。如果夷子没有与孟子进行辩论,而孟子又不是义正词严地与夷子辩论,夷子能够“逃墨归儒”吗?有鉴于此,朱熹因为夷子接受过本心之明的两轮照耀,又将他视作孟子所说“私淑艾者”(《尽心上》)的唯一例子。虽然这个例子是唯一的,但它对于我们确证夷子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具有重要作用。
《滕文公上》第5章说的“命之矣”,是否确指夷子在相关问题上已经“逃墨归儒”呢?赵岐注云:“以直正枉,怃然改容,盖其理也。”(见焦循,第408页)孙奭疏曰:“夷子乃怃然而觉悟其己之罪,故顷然为间,曰:我今受孟子之教命,而不敢逆矣。”(见阮元校刻,第5889页)从传统的三大注疏看,赵注、孙疏之意实则朱熹《孟子集注》说的夷子因其本心之明“所以卒能受命而自觉其非”。但因《滕文公上》第5章涉及的大问题太多,以致历史上几乎无人关注并追问夷子“自觉其非”之后究竟如何安顿自己的本心之明。与朱熹同时代的张栻甚至认为:夷子的结局是“而其陷溺之深,终无以自拔”(《张栻全集》上册,第329页)。
朱熹通过注释“私淑艾者”说道:“人或不能及门受业,但闻君子之道于人,而窃以善治其身,是亦君子教诲之所及,若孔、孟之于陈亢、夷之是也。”(朱熹,第339页)这里的“私淑艾”亦即孟子所说“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离娄下》)的“私淑”。唯有认同儒家,方能称作“私淑”“私淑艾”。《论语》有三章涉及陈亢(字子禽)其人其事(《学而》《季氏》《子张》)。众所周知,陈亢最初未能及门受业,但最终成了服膺儒家的孔门弟子。朱熹借助陈亢与孔子的关系,是要揭明夷子与孟子的关系,尤其是夷子“自觉其非”之后业已在相关问题上“逃墨归儒”,只是表述有点含蓄。如果夷子最后不是在相关问题上“逃墨归儒”,朱熹从道德自信、道路自信的儒学高度,唯独拿夷子当作本心之明从遮蔽走向唤醒的例子,就会变得不好理解。
这里讲一个墨家信徒皈依儒家的故事,源自《孟子外书·孝经》:“孟母之丧,门弟子各治其事:陈臻治货,季孙郊治车,咸丘蒙治器,万章治缞,充虞治榇,公都彧治馔,陈代治牲,乐正克治仪,公孙丑治宾客。孟子三日不食,哭不止。门弟子请曰:‘古者五十不毁。’孟子曰:‘五十也乎哉!吾母死,吾犹孺子也。’子吊,见之,流涕自责曰:‘今而知圣人之道。’遂弃墨而归儒。”(见《续修四库全书》第932册,第380页下)孟子的母亲死了,很多学生参与丧事。孟子三天没有吃任何东西,哭得很伤心。有学生对孟子说:“您五十岁了,不要伤了自己的身体。”孟子说:“五十岁了,又怎么样?母亲死了,我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墨家信徒子前来吊唁,目睹孟子为母亲治丧尽孝,感动得泪流满面,十分懊悔以前的所作所为,说道:“我今天终于知道什么是圣人之道了。”子于是背弃墨家立场,皈依了儒家。
人们一般把《孟子外书》视作伪书,也从未有人将子与夷子联系起来。不过,笔者认为,子的“弃墨而归儒”可与夷子的经历嵌入同一思想史图景之中。子观看孟子为母亲举办的丧礼以后,何以觉得圣人之道就该如此?唯有儒家的仁爱之道征服了子,他才会自觉地抛弃墨家的兼爱之道。
回到儒墨之争的关键问题:究竟仁爱好,还是兼爱好?“仁爱”是一个很好的词,“兼爱”也是一个很好的词。仅从字面意思看,人们无法判断两者的优劣,也不忍心把这么好的“兼爱”一词打入贬义之列。所以,判定仁爱与兼爱的优劣,突破口在于:最能彰显亲亲的特殊性,并且由此推扩并充实性善的普遍性的,究竟是厚葬还是薄葬?
黄宗羲曾经一语破的:“墨子著书,有《尚同》《兼爱》《非乐》《尚俭》《薄葬》。孟子置其余者,单就‘薄葬’一节,发其恻隐之心,所谓攻其瑕则坚者自破。”(《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1册,第82页)孟子批判墨子,不向其他问题开火,而是将火力集中对准薄葬。他认定薄葬是不对的,亲亲就得厚葬,借此唤醒了夷子的恻隐之心,其本心之明得以从遮蔽状态走向自身澄明。在黄宗羲看来,孟子独拿墨家的薄葬开炮,这个点抓得相当好;拿下了这个堡垒,墨家的其他思想就会不攻自破。夷子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即是厚葬胜过薄葬、仁爱高于兼爱的有力证明,这也正是孟夷之辩最重大的思想史价值。
所有的思想史都是复杂、多面的。夷子并不是彻底的墨家信徒,这意味着什么呢?朱熹说过:“夷子学于墨氏而不从其教,其心必有所不安者,故孟子因以诘之。”(朱熹,第244页)又说:“夷之云‘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不是他本意。只为被孟子勘破,其词穷,遂为此说,是遁也。”(《朱子语类》第4册,第1273-1274页)既然不是彻底的墨家信徒,夷子怎么可能真正了解墨子的兼爱主张呢?在墨子那里,兼爱原本只是上行路线中的圣王之事,而不是下行路线中的百姓之事;它主要是讲国家治理,而不是讲伦理践履。对于百姓来说,兼爱是力不从心的,而不是力所能及的;是外在于自身的,而不是内在于自身的;是高调伦理,而不是底线伦理。像夷子这样的平头百姓,能有几人里里外外、自始至终都是墨家信徒?既然如此,兼爱就不可能推而广之。相反,我对我的父母比对别人的父母好,人人都是这么做的,这是人之常情,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事实。从现实性、可推广性看,儒家的仁爱绝对不是墨家的兼爱所能望其项背的。汉代以降,墨学中绝,儒学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历史已经反复证实:以性善为体,以亲亲为用,经由亲亲的特殊性推扩并充实性善的普遍性,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哲学最能通向世界的地方性知识,是中华文化自成体系而且延续至今的根本原因。
《滕文公上》第5章包含的伦理学意义亟待得到现实的敞开。设想一下,我试图推广我的观点,通过什么人的传播是最好的?其实不是盟友,而是对手。如果连对手都认为你的观点对,其传播效果就会事半功倍。孟子在传播仁爱之道的过程中,最初就是把夷子当作对手看待的。如果误入歧途而不迷途知返、好高骛远而不反求诸己,人人都会是夷子,每个人都将是自己的对手。但是,夷子因其本心之明而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不仅真切地验证了亲亲的特殊性,而且切己地体证了性善的普遍性。很多时候,我们何尝不是夷子?又该如何战胜作为对手的自我?孟夷之辩给予的启发是:我们必须回到生活本身,唤醒被遮蔽了的本心之明,把它召唤回家。平常心是道,本心之明就是爱父母、尽孝道,以亲亲为体,以尽孝为用,这是我们过一种道德人生的必由之路。夷子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最切要的伦理学意义,莫过于此。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