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主旨】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对象的确认需经过个人申请、所在地村(居)委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直相关部门审核、县人民政府审定、村(居)委会再次公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等。

【案件编号】 (2020)湘行申634号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1、办理征地社保手续的项目是市征地项目;

2、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局审查的征地社保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合规;

3、用地单位已将征地社保资金一次性预存入广州市“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用地单位提交的征地社保审核材料,由征地项目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和初审;区人社局初审后出具《广州市XX区人社局关于申请审核XX项目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函》,附上所需材料,通过网办系统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审核与呈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1、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报省政府批准征地的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省出具审核意见。

2、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限期会同相关单位核实、更正、补充材料或退件处理。

(三)出具审核意见

对需报省政府批准征地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对报国务院批准征地项目,呈报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