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隐藏的角落》之后,《沉默的真相》引发收视热潮,而伴随与此的自然不缺关于其中各种剧情的热烈讨论。由于这是一部刑侦剧,所以其间的法律问题也一直引人注目。其中就包括剧中已经死亡的侯贵平,在死亡以后依然构成强奸丁春妹既遂,并且从证据上看十分确凿。
看完了电视剧的我们知道,当时在卡恩集团的主使下,为了栽赃陷害侯贵平,黄毛先是给侯贵平送去了放了药物的饭菜,然后又给了丁春妹1万块钱指使她去引诱侯贵平,奈何侯贵平如柳下惠般丝毫坐怀不乱,即使是在喝了酒及吃了有药物的饭菜下,依然坚持原则。
所以黄毛只能带着一帮马仔闯入侯贵平的宿舍,然后强行把侯贵平按在床上,一边用被子死死蒙住侯贵平的脑袋,一边按住他的四肢,一切就绪后丁春妹强行为之。但在丁春妹还没有得逞的时候,侯贵平其实已经被蒙死了。就是在其死亡以后,丁春妹持续自己的侵犯行为,终于得逞,取得了构陷侯贵平的关键证据。
再之后,丁春妹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说自己遭到了侯贵平的强奸,而黄毛等人将侯贵平抛尸河中,伪造出他畏罪自杀的样子。畏罪自杀的部分我们暂且不提,问题是侯贵平明明是被冤枉的,但在最初定案的时候,如何做到“铁证如山”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据需要确实、充分,应该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其二、据以定案的证据都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其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那么诸如《沉默的真相》中这起性侵案件,其实质是丁春妹在侵犯侯贵平,只不过男性不能成为该罪的直接被害人。那么事后,在丁春妹体内留有侯贵平的物质,有丁春妹的举报,再加上拉扯之中若是丁春妹身上还有伤痕,还有两个人并不熟识的现状,即使侯贵平不死,在其身上留下的其他人的痕迹及现场被处理以后,他也百口难辩。
我们看到,同样的物证但在之后的证明力指向上却与当初发生的事实截然相反。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生,就比如设计好了的“仙人跳”。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法律也只能讲究证据,但是在极端情况下证据所呈现的事实可能与真实发生的事实截然相反。尤其是强奸案这种很大程度上依赖女方在案发时的意愿进行定罪的案件。
看懂了这些,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往往难以被认定为犯罪或者男女朋友之间的发生的相关纠纷,在这些纠纷中女方主张自己受到了侵犯,但并没有明显的伤痕,一般也无法立案。因为当时究竟是不是自愿,真的难以查证,疑罪从无。
在《沉默的真相》中,幕后黑手即将暴露于世人面前的时候,他们之中的首要分子居然说——可咱们是一个法制国家,法院定罪量刑总得讲证据吧。说起来真的非常讽刺。
看完了《沉默的真相》以后,我们知道有些时候光有证据是不够的,因为证据没有善恶,而使用证据的人却有。有些时候光有真相也是不够的,因为真相会沉默,还需要有侯贵平、江阳、朱伟、陈明章、严良这样有信念、有良知、选择为了正义以命相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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