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南开区政协原党委书记、主席于茂东受贿案进行公开审理。天津市政协妇联委员、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于茂东亲属等100余人参加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茂东曾任天津市劳动局社会劳动管理处副科长、主任科员、副处长,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等业务便利是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承包工程、出售房地产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个人给予的财物,总价值1811.9万元。应当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俞茂东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俞茂东自愿认罪并处罚。控辩双方均对于茂东的量刑情节和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充分发表了意见。由于防疫工作需要,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理,充分保障了于茂东的诉讼权利。合议庭审查后,择期作出判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是贯彻国家和我市普法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公开简历显示,于茂东,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天津市人,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于茂东曾长期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2012年2月任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2018年2月任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19年7月被免去职务。去年10月,天津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于茂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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