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昆山的小伙伴
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劳务中介来找工作
但一提起劳务中介
很多朋友或许都有过不愉快的经历
收押金、扣押身份证……
实在太坑了!
当前
昆山正全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朗行动”
开发区重拳接连出击
对辖区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这不,刚有劳务中介被关停了!
[ 9月25日 ]
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绿地世纪家园范围内的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证照资质和经营活动情况。
检查中,发现多家中介机构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职业中介、服务台账未建立、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问题。根据摸排情况,执法人员梳理汇总各类问题,拟定初步处理措施。
[ 10月13日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市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所、辖区街道及派出所等部门,对前期摸排时拒不接受检查的多家职介机构开展突击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对各劳务中介机构的经营资质、是否存在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等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对关键证据进行拍照取证,按照法定程序对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所使用的电子设备启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前往执法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此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
摸底排查
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派遣公司14家
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公司4家
关停无证劳务中介2家!
不止关停
根据相关法律,劳务“黑中介”
有违法所得的
最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起来了解下
▼
(上下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条规定: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九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开发区将进一步
对扰乱职业中介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进行整顿和规范
当然,小伙伴们找工作时也要注意
多留一个心眼防止被骗
广大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轻信网络、广告招聘,要核实相关信息;
2.不要轻信知名大企业、高工资、高待遇等条件,更不要被“急招”“厂家直招”等招聘信息引诱;
3.如遇用人单位称需先缴纳所谓的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时,一定要加强防范,警惕求职用工陷阱;
4.要到持有正规证照的中介机构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招聘会进行招工或求职;
5.如遇求职陷阱、诈骗或者被扣押证件,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小编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求职者
找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
远离“黑中介”,当心被坑!
来源:昆山开发区发布、昆山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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