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郊区
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在
秦州大道等路段开展测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郊区交警大队两部移动测速仪经计量部门标定合格,将于2020年10月26日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测速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二、测速种类及路段
1、秦州大道窝驼村路段
2、国道247线皂郊镇老虎沟路段
三、各测速点段限速值
两个测速路段限速值统一为:小型汽车限速70KM/H,大型汽车限速70KM/H。
10月26日后,测速设备抓拍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郊区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9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