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融媒体中心
简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对汛期河道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
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
当前正值主汛期,河道水位变化快,暗流隐患多,下河游泳、戏水、垂钓等行为引发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为筑牢汛期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对汛期河道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涉河违章修建、采砂采石、开挖取土、存放物料,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等活动。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河造田、造池(塘)、围垦河道、种植高秆作物等侵占行洪通道行为。
三、汛期河道内不得停车、露营、野炊,不得从事下河游泳、戏水、垂钓、捕鱼、越野、放牧、放养家禽等影响安全的活动。
四、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和安全监护,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严防未成年人私自下河戏水、游泳,避免溺水等事故发生。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广泛参与防汛防溺水工作,及时发现、劝阻和报告汛期在河道危险水域嬉戏、游泳、玩耍等不安全行为,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六、对不听劝阻、拒不按本通告执行,执意进入河道危险水域,由此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未成年人违规涉水造成事故的,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阻挠、辱骂、推搡、殴打巡查管护人员及执法人员,拒绝撤离危险水域,阻碍防汛安全管控工作的,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网上发布、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8—27246256
简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19日
编辑 | 罗玉蓉
责编 | 胡禹
审核 | 夏渝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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