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慕亭衣

三毛,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奇女子,才子才女满大街都是,三毛确实是个才华横溢的女子,但我更愿意形容她为奇女子。在她的一生中,有义无反顾的爱情,有勇气可嘉的出走生活,有敢于做自己的人生。

她的作品,每读一遍,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悟,每读一遍,都会为她那独具个人特色的写作风格而倾倒。

01原来每一个才女都会有自己的异想天开和钟情的一本书

三毛所在的年代很有纪念意义: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南京解放;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但是国民政府的统治就此结束,海峡两岸便开始了一场分离。

三毛一家先在建国路的朱厝仑居住,后又搬到了松江路,自那时开始便在台湾扎根。

那时三毛的父亲和伯父的律师事务所都没有很大的收入,三毛祖父的财产早就在战乱中散尽了,靠着两个男人做律师的收入来维持十几口人的家庭生活用度,非常难。

三毛那时年龄小,读的是国民中正小学。虽然三毛年纪小,但学业没有落后,很早地接触了阅读,天真地认为是编教材的人把小孩当傻瓜,把书编得太简单了。还走进老师的办公室,建议学校让编教材的人编得再难一些。老师很生气地呵斥了她,让她不要异想天开。

每个孩子都会有异想天开的时候,而这却激发了三毛的灵感。常常把在路上看到的一个弹珠、一颗狗牙、一个美丽的香水瓶、一个皮球……她把这些破烂全部带回家,洗洗晒干,变成了私人的艺术收藏。

三毛的父母也很开朗,并不阻止三毛的行为,甚至觉得女儿太过于节俭,劝她要舍得花钱,别像老太太一样一块布用半辈子。三毛的这个行为一直持续着,渐渐地,捡东西由最初的好奇变成了习惯,最后变成了独具慧眼的艺术欣赏。而这也三毛有了要当一个拾荒者的梦想,并把它写进了作文里。

三毛还很自豪地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我长大了,要做一个拾破烂的……”老师没想到三毛会写出这样的文章,拾荒是多么卑微的事,这哪里可以当成梦想,但三毛不这么认为。

三毛重新改写了文章,在她心里,除了拾破烂,还有夏天卖冰棍的、冬天烤红薯的、门前卖竹竿的、街口摆酱油摊子的、中药铺开药匣子的都是她的梦想,所以再次写下的文章,便围绕这些展开。

老师画了很多红叉叉,让她回去重写,迷茫的三毛只好胡乱地写道:“我长大了要当医生,拯救万民……”这一次老师终于满意了,并且很感动。

三毛的家庭生活充满了爱,大人重情义,孩子们之间很友爱,尤其是孩子们的兴趣爱好相互影响,成为了三毛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比方说哥哥姐姐们爱好读书,订阅了《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也是让三毛开始爱上阅读的时候。

杂志每月出版一次,三毛很是期待。先前她只看注音版的图画书和报纸,这些大孩子的书,将她带入了新的世界。不认识的字,哥哥姐姐们又乐意教,她也就读得越来越认真,品位也越来越高。后来,杂志不再够看,她开始翻堂哥们的书。三毛和二堂哥最要好,二人同属家中的老二,性格兴趣都很相投。她看到了很多陌生作家的书:鲁迅、冰心、老舍、巴金……三毛先后读了鲁迅的《风筝》、老舍的《骆驼祥子》、冰心的《再寄小读者》等一批五四时期作家的作品,其中鲁迅的《风筝》让她最感动。这个故事与三毛和大弟的感情雷同,撕裂风筝的情节像极了她少女时代给弟弟头上的一击。

在当时有一家建国书店成立了,而且这还是一家可以租书的商店。在这里三毛先读了美国作家劳拉·英格尔斯的描写美国西部生活的全套的故事书,之后跌入了《红花侠》《三剑客》《基度山恩仇记》《堂吉诃德》《飘》《简·爱》《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等系列小说的海洋。

张爱玲一样,三毛遇见了让她钟爱一生的《红楼梦》。每当老师转身在黑板写字,三毛总会偷偷拿起来看。

蒋勋老师说《红楼梦》是一本佛书,这话适合三毛。三毛对红楼的热爱,亦是如痴如狂。她终悟得无常,红尘一梦,绝世而去。时也?命也?运也?无人可以说清。

02奔向撒哈拉,奔向有世间最美却有缺憾的地方

《撒哈拉的故事》是我初识三毛的一个开始,三毛让我很震惊,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勇敢的女子跑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撒哈拉沙漠,那里的生活环境差,生活习惯不同,如果过去了,还不知道能否适应呢?

可是三毛什么都不管,她就这么去了,身边还有一个爱她的男人——荷西。

荷西对三毛的爱是包容的,是宠溺的,他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e何必娶你呢!”

于是,三毛和荷西认识了七年之后结婚了。

在撒哈拉生活的日子里,虽然遇到了物资不齐全,环境恶劣,出行不便,但有爱的日子也不无聊,况且三毛还是个善于发现生活乐趣的人。

也许撒哈拉沙漠很少有中国人来吧,这边的医疗技术不齐全,有时非洲邻居有小痛小病的都会来向三毛讨药。本身三毛也是一个生病不喜欢看医生的人,走到哪里都会随身带一大纸盒的药, 时间久了就积累了一点治小病的心得。

当地的妇女也跟三毛一样生病了也不看医生,原因是医生都是男的,而这些妇女终日戴着面纱,她们情愿病死也不能给男医生看,三毛觉得既然死也不看医生,那不致命的小毛病就帮忙一下,给她们减轻痛苦,还可以消除在沙漠生活的寂寥,也是一举两得。

三毛在撒哈拉沙漠悬壶济世的这段时间,认识了好多人,有十岁的姑卡,她要出嫁了,看到这里我很震惊。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本是还在学校里识文断字的年纪,本是还在跟小朋友玩耍的童年,此刻竟然要结婚了。

在姑卡出嫁之前的半个月,她的大腿内长了一个红色的疖子,她的父母都不懂,也不愿送她去看医生。三毛只好试试用黄豆。

“我将黄豆捣成的浆糊倒在小碗内,一面说“我是非洲巫医”,一面往姑卡家走去。那一日我将黄豆糊擦在姑卡红肿的地方,上面盖上纱布,第二日去看疖子变软了,我再换黄豆涂上,第三日有黄色的脓在皮肤下露出来,第四日下午流出大量的脓水,然后出了一点血。我替她涂上药水,没几日完全好了。荷西下班时我很得意地告诉他:“医好了。”“是黄豆医的吗?”“是。”“你们中国人真是神秘。”他不解地摇摇头。”

在撒哈拉沙漠的这段日子里,三毛有荷西的陪伴,有非洲居民的陪伴,一点也不孤单,生活在撒哈拉沙漠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三毛这个女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让我更加地钦佩她。

03半世奔走天涯,虽离开许久,却一直思念你

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著名作家三毛在台北的荣总医院的卫生间内自杀,享年四十八岁。

三毛走了,走得很安详,她走后的台北,天空都笼罩着浓重的哀伤。

在葬礼上,这些民歌达人为她唱起哀歌。她静静地躺在铺满玫瑰花的水晶棺里,穿着她最喜欢的缀有黄玫瑰的衣服,身旁是她倾情一生的《红楼梦》。

倪叔叔为她写下了:

“半世奔走天涯,情怀侠义,声誉永留人间;一生驰骋艺坛,彩笔珠玑,文名长驻寰宇。”

很多人都在试图找寻三毛离开的原因,但都没有结果,其实对她最好的结局,就是心里想着她,但不要去打扰她,她选择离开,也许是她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尊重她,她有这个权利。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