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了《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安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被罚。

案件名称

六安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六安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00695743344C

法定代表人

邵良国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