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了《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安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被罚。
案件名称
六安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六安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00695743344C
法定代表人
邵良国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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