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

日前,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机构申请签约、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医保联网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先来捞干货

释义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是指本市依法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涉及医疗保障工作的机构申请签约、价格和医保支付、医保联网结算、协议管理、审核结算、基金监管等管理活动。

机构申请签约

签订“互联网+”医保补充协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实体医疗机构已纳入我市医保协议管理;

(二)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已获得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资质;

(三)依托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和国家移动支付系统,能够按要求接入“互联网+”医保联网结算系统;

(四)医院信息系统应能够区分正常业务、异地服务业务和“互联网+医疗”服务业务。

(五)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 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以“互联网+”方式开展、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明确的服务;

(二)应面向患者提供直接服务;

(三)服务过程应以互联网等媒介远程完成;

(四)服务应可以实现线下相同项目的功能;

(五)服务应对诊断、治疗疾病具有实质性效果。

  • 发生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特定患者的服务,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不涉及医疗核心业务的服务,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学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管理、远程查房等。已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以变换表述方式、拆分服务内涵、增加非医疗步骤等方式或名义增设新项目。

  •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限定医保支付病种,符合医保支付病种范围的,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不符合医保支付病种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支付病种范围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际情况确定。

  • 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参保患者选择本院购药的,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并经药师审核后按规定上传医保结算系统;参保患者选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必须有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电子签名和药师审核,并经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审核后按规定上传医保结算系统;参保患者也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购药。

  • 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处方的药品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配送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医保联网结算

  • 参保人员互联网就诊应当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后通过移动支付完成互联网诊疗医保费用结算。

  • 参保人员应当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授权的第三方渠道进行实人认证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 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其线下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共用医保付费总额管理指标。市医保中心按照全市医保付费总额管理规定,合理确定年初医保付费总额管理指标,并在执行过程中按规定结合参保患者就医流向、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调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间医保付费总额管理指标。

审核结算

  • 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药费用,应实现线上线下费用区分。申报的互联网医药费用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医保支付的互联网病种、医疗服务项目,以及用药管理规定;

(二)互联网诊疗病种相关疾病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

(三)实体医疗机构诊疗后三个月内同种疾病复诊的医药费用。

  • 市医保结算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费用予以支付,对违规申报经审查核实的费用不予支付。

在咱滨海新区,百姓也可以体会到互联网+医疗的便利。

近几年来,新区先后改扩建北京大学滨海医院,新建滨海新区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迁建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滨海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新址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全区推动了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家二、三级医院进行了软、硬件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11家二、三级医院完成了智慧门诊建设,启动全区25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智慧门诊建设工作。

目前,除了与天津中医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之外,新区还分别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北京大学滨海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大港医院,使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延伸到滨海新区。

滨海的百姓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在家看名医”。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需避免人员聚集,新区卫生健康委推出的滨海新区家庭医生疫情防控应急移动服务平台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通过这个平台,医生可以远程会诊,让居民在家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的服务。

近年来,新区还运用蓝卡健康互联网信息化平台,推动“互联网+医疗”远程视频医疗网络会诊平台建设。如今已有2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北京大学滨海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完成了远程医疗网络会诊平台的接入工作。

此外,天津新增3家核酸检测机构。

为持续推进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提高检测能力,我市新增3家二级公立医院具备独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可在保证正常检测任务基础上,向社会公众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同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工作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8:00-11:30。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0家公立医院、1家部队医院和14家医学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滨海潮编辑 阿史

部分综合自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广播、滨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