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

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统一为12个档次,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和困难群体,其他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和补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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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群众可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支付宝、山东税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纳,或按时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账户。

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特提供相关咨询电话:

淄博市:0533-12333(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张店区:2927306

淄川区:5268096

博山区:4196005

临淄区:7177137

周村区:6176187

桓台县:8226073

高青县:6965573

沂源县:3227158

高新区:2326104

经开区:7870208

文昌湖:6030031

特别提醒:

来源:鲁中晨报

编审:牛长辉董利平

监制: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