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征收公告
拟对小南街西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征收公告
关于确定小南街西二棚户区改造项目
征收范围的公告
一、征收范围:东起小南街,西至亚泰大街,南起现状路(乙一百路),北至规划丙五十四路(不包含已签定征收补偿协议的居民)。
二、征收部门: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房屋征收安置方案》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总编:巴扎黑
主编:接触妹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删
文章资料来源:长春宽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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