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会理县井狮电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现将拟征收会理县井狮电站建设项目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地块位于会理县六华镇井狮村1组,土地面积14.214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建设会理县井狮电站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会理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会理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会理县穿岩电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现将拟征收会理县穿岩电站建设项目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地块位于会理县六华镇井狮村5组,土地面积3.909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建设会理县穿岩电站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会理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会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