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高院消息,2020年10月3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院对“绥化范玉等41人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大庆市中院审理查明,1994年以来,以范玉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李志军、黄玉峰、刘国峰为骨干成员,以高涛、刘北一、李晓龙等21人为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维护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壮大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至2019年案发,该组织及涉案被告人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54起,涉及罪名14项,造成3人死亡、20人受伤等严重后果。
范 玉(范四)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中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晓龙犯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对被告人高涛、黄玉峰、刘北一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对高涛限制减刑。
对被告人侯铁成以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余35名涉黑成员分别获刑6个月至20年不等。
范玉案,系全国扫黑督办案件,据公开资料显示,1994年,1999年,绥化市连续发生两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均系范玉团伙所为,社会影响恶劣,在当地民愤极大,安达警方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对该案进行全力侦办,并陆续将范玉等团伙成员抓获归案,该案中,受害人家属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19年6月3日,兰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范玉批准逮捕,2019年7月8日,该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据办案警方披露,范玉案,追缴的涉黑资产超过10亿余元,真的是令人触目惊心。如今,该涉黑恶集团终于土崩瓦解,也算印证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真理。
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依照有关部署,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风暴,这些肆意践踏社会规则,欺压残害群众,在当地称王称霸多年的涉黑团伙,陆续被铲除,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此举,无疑有效地震慑了黑恶犯罪,有效地净化了社会不良风气,有效地提升了百姓的幸福指数和群众满意度。
在此我们也为黑龙江政法点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