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

盐城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城市建设的发展一直是盐城人民关注的焦点

近日小编从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

最新的国有土地征地通知

快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编从官网了解到

盐城各地的最新消息

涉及亭湖区、盐都区、大丰区、射阳县

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

这些地方的土地都将被征收为国有

快看看

有没有征用到你的家乡!

盐城市大丰区2020年度

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大丰区

2020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盐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大)地呈字[2020]第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7.9322公顷。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0年 10月1日

盐城市盐都区2020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盐都区2020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都)地呈字[2020]第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方案,将潘黄街道办事处宝才居委会、吴杨居委会,盐渎街道办事处万胜居委会,张庄街道办事处东升村10.9105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9.7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潘黄街道办事处宝才居委会、吴杨居委会,盐渎街道办事处万胜居委会,张庄街道办事处东升村等1.77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813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500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9105公顷;征收土地13.5007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盐城市亭湖区2020年度

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亭湖区2020年度

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亭)地呈字[2020]第4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方案,将新洋街道办事处北闸村、龙桥村、袁庄村等11.658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0.31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新洋街道办事处北闸村、龙桥村、盐湾村、袁庄村等1.691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420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770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6583公顷;征收土地13.7704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射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0年第3批次(19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射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0年第3批次(19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射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盐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射)地挂呈字[2020]第3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0年第3批次(19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射阳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海通镇射南村,合德镇淮海居委会、凤凰村、凤南村、运棉村、张林村、合兴居委会,盘湾镇盘东居委会、宏大村,特庸镇王村居委会,四明镇牡丹村、新塘村,洋马镇潘东村、港中居委会,兴桥镇青华村,千秋镇三区居委会,新坍镇新集村、新潮村等地的2.113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国有土地1.3322公顷,合计3.4457公顷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射阳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射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0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

射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0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

射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盐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射)地挂呈字[2020]第2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0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射阳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兴桥镇新庄村,海通镇通兴居委会、团塘村、沟浜村、射北村、中尖村,海河镇跃华村、永坛村、大有村、烈士村,合德镇友爱村,盘湾镇裕民等地的6.667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国有土地0.0211公顷,合计6.6885公顷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射阳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