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启用2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现将2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1、青垦路与綦公路口

2、青垦路与傅家路口

3、永安路与傅家路口

4、永安路稻庄镇中学处

5、老潍高路与河西路西侧

6、老潍高路与月河路口北侧

7、老潍高路与泰山路口

8、新潍高路与康安路口

9、新潍高路与荣庄路口

10、大码头镇西石路与广码路口

11、大码头镇西石路与小东路口

12、大码头镇西石路与石大路口

13、大码头镇石大路与大东路口

14、乐安大街与定安路口

15、乐安大街与西外环路口

16、康安路孙武驾校处

17、康安路东朱营村处

18、綦公路西毛王村路口

19、G516国道110公里处(青垦路西水转盘)

20、S309与长深高速连接线路口

21、小王路王东村村委会处

22、广泰路广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处

23、石大路广汇工贸公司处

24、团结路凯泽瑞泰商混公司处

25、河西路(老西营乡路)纪家村处

26、河辛路与花官镇政府路口

27、顺安路与傅家路口北280m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