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络消息,广西北海一名企业家欠债未还,却回国捐资20万元建祠堂,引发网络热议。网上视频显示,在“廖氏祠堂重建竣工仪式”上,一位身穿红衣服、开着大红花的企业家就是廖某。据当地群众介绍,仪式在广西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龙颈村举行。
廖某没有还债,但他却回家,捐出20万元建祠堂。
在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中发现,廖某确实被广西北海、百色等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3年以来,大约有10条。
11月4日上午,廖某向记者证实,他确实为家乡捐资20万元,用于修建祠堂。他还证实,他在国外有债务,但“都还得差不多了”。
面对网上说廖某欠钱还捐20万捐建宗祠的事,廖某表示5年前捐了20万元,现在(债务)基本还清了。很多网上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已撤下来了,很多事情已搞清楚了,做生意有三角债也是难免的。”
然而,去年,一条微博显示了广西合浦县白沙镇龙颈村重建廖氏宗祠的仪式。廖某表示,五年前,他的生意上还有些钱。后来,他就个人捐了20万元。当时已经处理完了一些债务,但网上没有撤下来。
今年,廖某还被百色市乐业县人民法院、凌云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此,廖某表示:“有一个项目不能继续合作,我不能退给对方。另一个也被处理了,但执行费太高了。我不是每一个案例中唯一的一个。合作伙伴也有问题,有些人不愿意付出。”
不过,廖某的一名债权人则表示,廖某一年前欠他300多万元,还有100多万元没还。“我做生意快30年了,他挺不守诚信的。”
律师认为,如果发现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前进行了高消费或者影响了债权的清偿,在法律上,债务人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情节严重的,刑法中有一种罪叫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罪,称为拒不执行罪。
对此,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债务人拒不执行承担刑事责任,以维护自己的权利。此外,相关法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案件属实,债务人将被逮捕。在量刑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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