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前段时间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案,被法院驳回。
而近日,海底捞连续注册近百个商标一事,又登上热搜。这些相关商标包括:
海底涝、海底佬、新海底捞、新派海底捞、海想捞、洋底捞、塘底捞、渠底捞、盆里捞、瓢底捞、上海底捞、下海底捞、前海底捞、后海底捞、海底煲、海底焖、海底煎、海底淘、海底捞珍、海底捞金、海底捞渔……
恐怕此举本意也是为了防止再出现一个”河底捞“事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能想到的都一股脑儿先注册了再说。
对此,关于商标侵权,本文主要来讨论两个问题:
1、商标侵权的认定关键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商标侵权?
2、企业如何避免商标侵权(被侵权)?遇到此类事件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1)由此可见,商标侵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种行为:
一种是未经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另一种是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
司法实践中,前一种行为是最常见的。
还是拿海底捞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事来说,海底捞认为,河底捞同为餐饮品牌,并且都带有“底捞”的相同字样,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
但是法院为何驳回了海底捞的诉讼请求呢?
这其中的关键,其实就是近似商标的认定问题——何谓“相同和近似”?
(2)关于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通过需要结合二者的音、形、意来进行综合判定——二者之间的近似或相似度,是否足够让消费者,通过商标将两者的商品的服务进行区分。
同样,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被法院驳回一案,法院也是从字形、读音、构图、颜色等多个方面,来进行辨识认定:
①读音上,“河”与“海”,无论从普通话还是方言中,读法均有差别。
②字形上,“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是两者字体不一,字体构图也不一样。
③构图设计上,颜色组合、立体形状都无相似性。
④经营范围上,海底捞经营菜谱是川菜系列火锅,而河底捞经营的是典型湘菜。
因此,法院认为,从上述各个方面综合来看,并不能表明两者商标之间存在相似联系,也不会使消费者对两者的餐饮服务形成认知上的误差,也因此最终驳回了海底捞的诉讼请求。
——首先,关于企业如何避免商标侵权(被侵权),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知产保护意识和商标法
对于公司产品名称、公司名称、企业LOGO等信息,公司负责知产业务、参与设计商标的人,应当悉知商标法。
(2)先商标,再市场
在市场推广之前,先明确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如果市场已经开始推广,建立起一定知名度之后遇到商标侵权的问题,对企业而言损失的不仅仅是前期的推广费用,品牌声誉的影响,还将面临官司败诉的巨额赔款。
(3)商标监控很重要
不仅要监控自家商标,还要监控竞争对手的商标。
一方面及时注册商标,避免被竞争对手抢注。
另一方面通过监控对手商标,在异议期及时异议,避免日后隐患的产生。
——再者,遇到此类事件如何处理呢?
一是充分了解商标法以及商标审查标准,寻找法律相关起诉点。
二是通过上文中近似商标认定的诉讼关键点,来进行有关答辩准备。
最后,准备证据材料,通常包括:证明主体资质、合法持有商标的证据材料和事实依据、证明被告产品(名称和包装)存在侵权的证据材料、证明被告侵权行为给己方造成损失的证据事实和材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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