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涿州公安巡警特警大队经工作成功打掉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证件、印章的制假窝点,现场查获雕刻机、打印机多台,制假设备和未售出未销毁的假国家证件、公文、印章等2000余件,抓获涉嫌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马某及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共计14名。
案件回顾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男,35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原为房产销售人员,在售房过程中发现有大量客户为通过银行贷款审批或规避国家二套房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买卖、办理伪造的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婚姻状况的居民身份证、离婚证等国家证件,遂从中看到商机。
(嫌疑人马某)
自2018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马某从网上自学了全部制假技术,又先后从网上购物软件购买雕刻机、打印机、空白户口本、印章等设备材料,在其租住的涿州市某小区内开始伪造证件并出售给大量有需求的人员。
马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其先后在我市多个小区变换住所,流窜制假。两年来其先后伪造了上千份国家证件和全国各省市县的公安局、民政局等政府部门印章,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查获的部分假印章、假证件)
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扰乱了经济发展,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现涿州市公安局已将涉嫌制贩国家证件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等14名涉案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意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已经成为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 给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广大市民千万别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市民正确的做法应是:
一、切莫以身试法。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
二、要主动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买卖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因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秩序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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