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是全国、全省酒醉驾查处集中统一行动日,孝义交警市区一中队结合当前开展的“秋冬行动”,提前分析研判酒醉驾易出现的路段、时间、规律等,在辖区主要路口合理安排部署警力并设置检查点,行动中 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醉驾驾驶1起。
11月6日下午, 吴某东 (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吴某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 晋J7***7 黑色帕萨特牌小型汽车行驶 至永安路与新义街丁字口时 ,实施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显示测试值为7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11月6日下午, 霍某强 驾驶 晋JM***0 白色帝豪牌小型汽车行驶 至永安路与新义街丁字口 时,实施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显示测试值为5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11月6日下午, 杨某 潮驾驶 晋JK***3 灰色速腾牌小型汽车行驶至 永安路与新义街丁字口 时,实施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 获, 经酒精测试仪显示测试值为9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对 吴某东 给予 罚款3 000元 的处罚,对 霍某强 给予 罚款1000元 ,暂扣驾驶证6个 月,记12分的处罚, 现违法嫌疑人 杨某潮已被孝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孝义公安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驾车,平平安安回家。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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