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谷城县交警开展查酒驾行动,执勤民警发现宋某一身酒气,涉嫌酒驾。“我吃槟榔,没喝酒,喝酒我就不会开车啦。”面对交警的询问,宋某一口咬定自己刚下班,一滴酒都没碰,并把自己的“酒气”归责于吃了槟榔,然而,宋某呼气式酒精检测值却仍“超标”,经抽血送检,宋某体内血样酒精含量达到25.47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如此结果绝非“吃槟榔”可以达到的。面对铁证如山的检测结果和民警的耐心讲解,宋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酒驾行为。
原来,宋某持有A2驾驶证,为了逃避处罚,就临时想出了“吃槟榔”的理由。由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谷城县交警大队四中队依法对宋某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并且因为驾驶证记满12分宋某面临着驾驶证被降级的后果。
记者:段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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