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新乡法院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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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信执行人名单
张好明
案情介绍:关于魏海合申请执行张好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704民初114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好明应支付申请人180000元。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张好明,新乡凤泉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这名老赖线索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326号
失信被执行人:张好明
性别:男
年龄:48
身份证号:4107211971****0556
住址: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916号
立案时间:2020年07月30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好明应支付申请人借款18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周龙飞
案情介绍:关于申明万申请执行周龙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704民初648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周龙飞应支付申请人110000元。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周龙飞,新乡凤泉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这名老赖线索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383号
失信被执行人:周龙飞
性别:男
年龄:31
身份证号:4107041989****1519
住址: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东同古村289号
立案时间:2020年08月13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周龙飞应支付申请人110000元 。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李瑞山
案情介绍:关于李全国申请执行李瑞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704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瑞山应支付申请人35000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李瑞山,新乡凤泉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这名老赖线索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80号
失信被执行人:李瑞山
性别:男
年龄:50
身份证号:4107041969****1034
住址: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王门村165号
立案时间:2020年03月13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瑞山应支付申请人35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任军峰
案情介绍:关于张宝宏申请执行任军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704民初33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任军峰应支付申请人120000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任军峰,新乡凤泉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这名老赖线索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恢108号
失信被执行人:任军峰
性别:男
年龄:34
身份证号:4107041982****1511
住址:新乡市凤泉区潞王乡王门村
立案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任军峰应支付申请人12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朱金生
案情介绍:关于郭树堂申请执行朱金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704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朱金生应支付申请人10000元。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朱金生,新乡凤泉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这名老赖线索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365号
失信被执行人:朱金生
性别:男
年龄:54
身份证号:4107821965****0914
住址: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平安区995号
立案时间:2020年08月11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朱金生应支付申请人1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张卫波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卫波
身份证号:4107241983****5015
家庭地址:获嘉县冯庄镇前小召村富民路北街48号
执行内容:原告唐秀平起诉张卫波、河南中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卫波、河南中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唐秀平借款224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张卫波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唐秀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卫波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张卫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郑成林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郑成林
身份证号:4107241989****0032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健康路223号院
执行内容:原告崔长永起诉被告郑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1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郑成林向原告崔长永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成林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崔长永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成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完毕。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郑成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赵丽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赵丽
身份证号:4107241972****0042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胜利街45号楼单元4号
执行内容:原告王红云起诉被告王保温、赵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保温、赵丽向原告王红云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王保温、赵丽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红云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保温、赵丽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完毕。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赵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网络配图
芦新宏
案情介绍:关于河南正大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新乡市金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704民初113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新乡市金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1300万元。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完毕。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312号
失信被执行人:新乡市金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4254139-1
法定代表人:芦新宏
住址:新乡市凤泉区庄村宣和路
立案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新乡市金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1300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杨永斌
案情介绍:关于河南正大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新乡港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704民初113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新乡港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1300万元。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完毕。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312号
失信被执行人:新乡港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10700731306134T
法定代表人:杨永斌
住址:新乡市自由路同乐巷20号院
立案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新乡港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1300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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