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购房合同多为范本,并不适用于所有购房者,因此,在买房时,购房者往往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以此来查缺补漏。签订购房补充协议可是一门技术活,普通购房者往往都难以察觉其中的“猫腻”,从而导致自己承受巨大的损失!在此,小编要说的是,签订购房补充协议请小心以下这5大“猫腻”,可别再被开发商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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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弱化了违约责任

好不容易遇到了一套心仪的房子,购房者一般是不会轻易违约的,但开发商可就不一定了!对于唯利是图的开发商来说,在房价大涨时,为了多赚点钱,必然会选择违约的!而为了在违约时少赔点钱,甚至是不赔偿,开发商往往都会在补充协议中弱化自己的违约责任,就比如在开发商不想继续交易时或者不配合交易时,购房者可选择退房,其中根本不提赔偿的事情。

第二、产权归属不明确

房产开发可是一项非常耗费资金的工程。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开发商一般都会把已经建好的房子再次进行抵押,从而获得银行贷款,保证资金正常运转。如果购房者买了已经抵押的房子,那可就无法再次办理抵押贷款了,更无法正常交易。所以,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产权问题,若发现房屋产权有争议,那就别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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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履约期限不利己

有些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的期限是300天,而买房人履行付款义务的期限可能只有不到10天的时间,如果被问理由,开发商会以各种审批流程耗时为由,延长交房时间,买房人也只能被动接受,可能连违约金都拿不到。在此,小编提醒广大购房者,在涉及到时间问题时,一定要明确时间期限,并且标明逾期时,开发商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赔偿。

第四、不可抗力因素多

在补充协议中,有时会出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责任。那么这个“不可抗力”因素都包括哪些呢?就比如因为开发商证件不全导致工程暂停,算不算不可抗力因素呢?因此,在涉及到这些存在异议的词语时,大家一定要格外备注一下,以免给开发商钻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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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口头承诺难兑现

口头承诺往往都是美好的,但如果开发商拒不兑现,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为了避免“口说无凭”,小编建议购房者最好把口头承诺写入补充协议中,并且标明具体的时间日期,哪怕只是一句“免一年的物业费”,也一定要形成书面文字,这样在维权时,你才更有保障。

签订补充协议本来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其中存在“猫腻”,那还有什么用呢?甚至还会不利于自己!所以,小编要提醒广大购房者,签订购房补充协议请小心以上这5大“猫腻”,可别再被开发商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