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 | 学前微主编
来源 | 新学前教育,根据《托育在河南》刘淑芳老师直播课整理而成。
目录
一、河南托育落地报告
二、托育机构备案实操
一、河南托育落地报告
1. 河南省托育服务工作措施
(1)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监督作用,并对婴幼儿入托期间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豫政办[2020]8号)
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要确保24小时设防,主出入口、婴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豫政办[2020]8号)
(2)明确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细则,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国办发[2019]15号)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评估与质量监测。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和质量评估制度。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评估委员会,定期组织联合监管部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实施动态管理,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豫政办[2020]8号)
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对虐童、性侵儿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国办发[2019]15号,豫政办[2020]8号)
2. 河南省各地市执行情况
全省18个地市级用户、204个县级用户全部在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完成了注册。截止10月11日,信息系统中共有421家托育机构用户,其中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 120 家,处于备案过程中的托育机构 36 家,已申请备案行政部门未审核 24 家,取得备案回执的托育机构有 66家。其中新乡市22家、商丘市9家、驻马店6家、平顶山5家、洛阳市3家等。四是项目支持。
省发改委、卫健委联合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 年第一批项目3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30万元;第二批项目50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894万元,支持建设托位4894个。
二、托育机构备案流程实操
1. 托育机构备案必备证件
2. 登记备案要求
规范登记备案程序。各地要按照《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的程序,对协办理流程进步细化(流图),明确负责办理的部门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3. 托育机构备案流程细图
4. 托育机构备案递进状态显示图
5. 幼儿园托班是否需要备案
幼儿园托班是有条件的幼儿园往下延伸,招收2至3岁的幼儿,现由教育部门管理。按照自愿的原则,不强制登记备案;其中不登记备案的,办的托班仍归教育部门指导管理;自愿登记备案的托班,按标准登记备案后,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对托育机构的指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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