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与道之间的关系
1、“法”是过程,即是手段、方法,是通往道的手段和工具;“道”才是目的,是法的目标、目的;
2、“法”不计其数,而“道”只有一个,众多的“法”都只是为了通向一个“道”;
3、修法不是修道,切莫把手段当目的;
4、法门没有高下,修道其实就是修心,所以,修心才是最高法门;
5、“法”是有为法,“道”是无为法,但开悟了就没有区别,因为开悟了就能够以一法应万法,即修万法都是为了修一法,修万法都达到了修一法的境界。而这一法就是修心、修道!
通俗地说,做任何事都能借事炼心,从而达到一心不乱、一心入道!那么修法就是修心,修万法都是修道!
二、修念佛、观想、参禅、诵经这些方法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妄念减少,培养一心不乱:
1、执著于一个境界,从而执著于一心;
2、做到一心一意对一境、做一事专一事;
3、人在这里,心就在这里。人在事上,心就在事上;
4、单用一心做万事,莫把一物万心思……
一句话: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修心、修道!
三、 法身如如不动,化身随需要来来去去,报身分阶段显现
化身的来源有二:
1、由妄念而来。因为无明产生了妄念、执著、分别,有了分别就是有了个体分别,物质就是个体,所以就有了一个物质的个体形象——肉身。
2、由发愿而来。比如你在这里动一个“回老家”的念头——发愿,如果力量够,你的形象就会出现在老家。力量不够,则不可能。
发愿就是把化身送上去,临命终时,另一种力量与当时发愿的力量合二为一,即愿力,就走掉了。当我们发愿要成为佛菩萨时,就已经把内在的力量摆在佛菩萨的级别上了。如果没发这个愿,怎么也修不成佛菩萨的!
即要把发愿变成愿力,有怎样的愿力就有怎样的身。
1、如能做到动中修定,对任何事物不起分别、执着,不去改变他人,而是改变自己,就能“以不变应万变”。
2、如能对万物不起分别,世间一切都会处于整体的空无中,你就融入了整体、你就有了整体的力量;你就什么也不是,即什么也都会是你,就能“以不变化万变”。
亦即说,你怎样发愿,再具备了怎样层次的心力——愿力,就会有怎样的身。所以佛门里说:法身如如不动,化身随需要来来去去,报身分阶段显现。
民间传说:当一个人临终时,会不由自主的到他生前所有走过的地方重走或重温一遍,从而把所有的能量或信息都带走。站在科学的角度,一个人无论去过那里,都会在哪里留下相应的能量或信息(或磁场),从而形成一种纠缠,重走或重温一遍实质是这些能量或信息之间的纠缠效应。所以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最后都不要做坏事,否则在这些纠缠的能量或信息会阻碍你最终解脱,正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举头三尽有神明”!
四、何谓真心妙用?
动是心,不动也是心。六根对六尘产生分别,本身就是真心的显现,也是真心在起妙用。
1、当知道外界的事物存在时,是心的显现;
2、当对某个事物产生分别时,也是心在动。
五、修行人有哪些习气毛病?
1、修行人不要抓住别人的缺点不放。朋友之间也不能互相抓住把柄不放。
2、用人,不要因为他有缺点就不用,要给他发挥长处的机会。
3、找别人的缺点就是搜集别人的业障,就等于把别人的业障收集到自己身上。
4、如果不用平等心对待他人,你的心就永远都不会平衡,做任何事情都会抱怨。
5、要明白人与人、物与物之间本来就有差别,人有美丑、树有高低、物有大小……如果能做到不分别,是什么样就让它是什么样,不去改变它,那么所到之处,都会是一片祥和。
六、一切万物存在都有其必然性、必要性!
1、宇宙万物是由心生出来的,心动而生万有、心生万法而有万物、心在则物在。所以万物存在都有其必然性、必要性。自然界的生物之所以能繁衍不息,说明早已适应了大自然的规律。
2、“心不自心,因物故心;物不自物,因心故物”,现代哲学的解释是:心赋予宇宙万物以不同的名称,才有了万事万物。所以老子才说“有,名万物之母。”
3、“心”又是因为有了万事万物而来的。《楞严经》中说:“即起为心。”当你看到万事万物时,就看到了自己的心。
4、在圣人眼里,万事万物都有妙用,凡是存在的,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而在凡人眼里,会站在孤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才会忽略了万物存在的价值、各有各的价值!
5、佛尚有三个层次的应身:法身、化身、报身,更何况凡人、万物呢?
6、当知道外界的事物存在时,是心的显现;当对某个事物产生分别时,也是心在动。
综上,只要有心在,则一切万物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必要性。因为万物就是心,心就是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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