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下称《目录清单》),对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和其他特定服务收费3类14项收费标准予以明确。

截图自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关于交通服务费

《目录清单》对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汽车客源站服务收费做出规定。其中:

车辆通行费方面(经营性收费公路通行费):

一类车基本费率:

1.高速公路普通路段:客车不超过0.50元/车公里,货车及专项作业车不超过0.45元/车公里;

2.高速公路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客车不超过1.40元/车公里,货车及专项作业车不超过1.15元/车公里;

3.一级公路:客货车不超过0.35元/车公里。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性停车场(库、泊位)0-60分钟内免费;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为1-10元/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5元;1-60元/辆次。

关于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000-3970元/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为2-15元/户·月;

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城市用户终端25元/户/月,农村用户终端21元/户/月。

关于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为0-1.38元/平方米/月,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为0-1.8元/平方米/月。

在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中,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收养关系、亲属关系、选票、指纹每件收取150元。

证明事实收养、扶养事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每件收取300元。证明委托,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300元;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600元。

昆明日报资料图

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如下

《目录清单》也注明:

一、标记“**”的是拟放开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因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定价目录的修订,暂未从政府定价经营生收费目录清单中删除。

二、授权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项目收费范围、具体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以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文件为准。

三、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调整。

价格问题投诉渠道

如果遇到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反映。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昆明日报 掌上春城

编辑:曹译文 曹禹梦

责任编辑:管昕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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