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卫生和人民群众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区部分路段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对象

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

二、禁行路段

扶余大街(北环路至102国道路段)、和兴街、民乐街(大华驾校路)、太祖路、春华路、振瀛大路、惠民路(育才街至和兴街路段)、裕民路全天候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三、不进入市区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绕行路线

路线一:503国道(扶余北环路)←→102国道与503国道交汇路口处(新城局)←→102国道←→扶余南高速路口。

路线二:503国道←→扶余高速路口

路线三:503国道←→三岔河大街←→148县道

四、进入市区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限行条件

必须进入市区的运输鲜活蔬果、邮寄配送等居民生产生活物资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路线一:503国道(扶余北环路)小九号路口←→经纬街(高德地图)←→育才街←→商贸城。

路线二:503国道(扶余北环路)小九号路口←→经纬街(高德地图)←→育才街←→惠民路←→经纬街←→批发城。

路线三:扶余南高速口←→102国道←→503国道(扶余北环路)小九号路口←→路线一或路线二。

路线四:扶余西高速口←→503国道(扶余北环路小九号路口)←→路线一或路线二。

路线五:陶赖昭镇方向←→148县道←→三岔河大街←→503国道(扶余北环路小九号路口)←→路线一或路线二。

五、特殊情况说明

涉及水、电、暖、燃气等应急救援抢修的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或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经在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后,不受禁行路段、时间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交警部门审批后核发通行证,可在18时至次日6时,按通行证规定路线通行。商砼车、大型渣土车、工程作业车等车辆如需进入市区,需到交警大队铁东中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涉及市政基础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民生物资运送的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需提前5日到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核发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

六、违反规定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禁行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本公告之规定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实施。

来源:扶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