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品质 权威 潮流
今日荐读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姚伟(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25日,该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姚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3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姚伟当庭认罪悔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姚伟简历
姚伟,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5.10--1986.12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侦查员
1986.12--1993.04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科员
1993.04--1994.10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南园派出所副所长
1994.10--1996.03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二道街市场治安派出所所长
1996.03--1998.08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8.08--2001.12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12--2002.04 鞍山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
2002.04--2004.12 鞍山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
2004.12--2006.07 鞍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6.07--2008.12 鞍山市公安局副局级干部、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8.12--2012.02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鞍山市副局级)
2012.02--2013.08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市维稳办副主任
2013.08--2015.03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2015.03--2016.06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2016.06--2017.03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03--2017.12 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7.12--2019.10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副厅级)
2019.10 免现职
接着看 , 点阅读原文关注沈阳百姓一家亲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