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桥在审判中实行“三不主义”:面对提问,不答;送达文件,不看;要他签字,不签!尽管张春桥的母亲宋蕙卿得知他倒台而在1977年4月1日自杀,尽管他的同伙江青也选择了自杀,但是,张春桥声称:“我是绝对不会自杀的!”
在被告席上,江青依然“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王洪文倒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姚文元胸前依然别着一支钢笔,金鱼眼睛仍朝着天花板,一般尚能认罪,但往往要咬文嚼字,掂斤拨两。唯有张春桥胡子拉碴,双唇紧闭,从头至尾一言不发,以沉默相抗。他松弛了的眼睑低垂,一双眼睛更显得成了三角形。
张春桥在审判中实行“三不主义”:面对提问,不答;送达文件,不看;要他签字,不签!香港黄河浪先生当时为审判台上的张春桥写了一首诗,颇为传神:当年舌尖分叉
你的心冷到零度正因为张春桥“而今哑口无言”,问他不答,所以审讯张春桥比审讯江青、姚文元、王洪文要快得多。1981年1月23日,张春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的罪名是: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九十三条发动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张春桥被关押于北京远郊的秦城监狱。差不多每隔一两年,从那高墙深处,总要传出一点关于张春桥的消息。在“四人帮”之中,只有江青与张春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姚文元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王洪文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到了1983年1月,张春桥与江青缓期二年已满。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缓刑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可改刑为无期徒刑”。张春桥与江青均被改判为无期徒刑,理由是:“没有以极端的方法抗拒劳动改造。”
在劳改医院,张春桥可以看电视,也可以看报纸。他仍然保持着对政治的高度关心,看报纸极为认真、仔细。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的时候,张春桥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张春桥几乎极少与监管人员说话。据云,当他得知江青自杀的消息,那一天,他的脸一直阴沉着。尽管张春桥的母亲宋蕙卿得知他倒台而在1977年4月1日自杀,尽管他的同伙江青也选择了自杀,但是,张春桥声称:“我是绝对不会自杀的!”江青在法庭上大吵大闹,张春桥则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张春桥改刑后判的是无期徒刑,因此他不会像姚文元那样有刑满释放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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