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授予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的决定》,对20名个人和自治区赴鄂医疗队退役军人集体进行表彰,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彭振华同志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
自治区高院高度重视“最美退役军人”推报工作,组织在高院机关各部门进行了推报,各部门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共推选产生“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12名,政治部对候选对象事迹进行了公示并组织开展了民主测评后进行了推报,经过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彭振华同志凭借突出的事迹被评为自治区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
最美退役军人
彭振华同志事迹材料
彭振华,男,蒙古族,内蒙古赤峰人,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
大学毕业后,投笔从戎,先后在内蒙古军区边防第六团、内蒙古军区政治部、北京军区内蒙古军事法院工作,并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部队工作期间表现突出,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先后获得内蒙古军区政治部优秀机关干部、内蒙古军区“十佳”优秀机关干部、北京军区先进政法干部,北京军区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撰写的业务论文分别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征文三等奖和优秀奖。为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2013年主动申请转业,先后在立案二庭、审监三庭、环资庭从事审判工作。转业后积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熟悉新的同志,融入新的工作状态,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无私奉献,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军事法官向地方法官、现役军人向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顺利转变。
日常工作中,彭振华同志始终如一干好自己份内的工作,保持吃苦耐劳、谦虚谨慎的好习惯,尽可能高标准地完成工作。能够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当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经常深入基层,巡回办案,始终坚持在调解上下功夫,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近三年,每年平均审结各类案件120余件,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明工作,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拟写的(2017)内民再336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机关优秀裁判文书。2018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2019年两次被评为高院机关优秀党员。
在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基础上,他承担起综合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向分管领导工作汇报、庭工作总结、全庭工作要点、党支部工作法多篇文字材料的撰写任务。有多篇信息稿件被院内网采用。积极参加繁简分流工作组,参与撰写《对我院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建议》调研报告;参加办案程序指引编写组,参与编写了民事再审部分程序指引;参加院里组织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调研组,执笔完成《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调研报告,获2019年度全区优秀政法调研文章二等奖;参加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作为小组联络员,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信息传递、材料报送等工作,收集、梳理、汇编《煤炭资源领域法律政策汇编》,并下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为有效追缴煤炭资源领域流失的国有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际,起草完成《煤炭资源领域追缴国有资产损失操作指引》,印发全区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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