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召开的延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多项人事议案。其中,涉及延安市政府领导班子3名副市长的任免——

2020年12月14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光远辞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孙矿玲辞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单舒平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此外

还发布了如下人事任免公告

2020年12月14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任命:

南有强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武荣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延峰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文杰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满艺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姬晓武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保平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菲菲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何武荣辞去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成芳萍辞去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