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黄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等15名被告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等80余人旁听了此次案件庭审。

黄陵法院党组对案件审理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了庭审预案、安保预案。并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对被告人提前采取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并进行了核酸检测。

该案由该院副院长李宝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指派5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15名被告人及18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初至2016年底,被告人刘某某纠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长期聚居,在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一带村落、社区,多次组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审判长得主持下,围绕具体犯罪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认证,进行了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法庭对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本期编辑:康英、杨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