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农业银行因存在收取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49.59万元并罚款148.77万元,罚没金额合计198.36万元。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上述行为被监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独有偶,除总行外,农行的另外两家分支机构也因为收费行为不规范领下监管罚单。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农行泉州分行因未提供服务而收费,被泉州银保监分局罚款50万元;农行石狮市支行因未按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被处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一并受到警告处分。
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文!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文章,请将新税网设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备注公司+姓名+职务
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在获得授权转载后,须在文章头部注明“文章来源:新税网(ID:xinshuiwang)”。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