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浮两级法院狠抓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紧盯“打财断血”,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确保如期实现“黑财清底”目标。

总体情况

截至12月14日,全市法院已按规定移送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32件,已执结25件,整体结案率78.13%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生效资产总数4001.16万元,已执行3512.85万元,执行到位率87.80%,已上交国库904.21万元

相关执行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

市中级法院召开党组会、推进会17次,开展督导二十多次,编印专刊、通报75期,推动全市法院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召开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攻坚部署会,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推进会、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执行“雷霆行动”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深入分析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存在问题。

市中级法院督导组赴基层法院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研判督导指导,逐案研判落实专项斗争“黑财清底”工作措施,对涉黑恶案件的基本执行情况、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执行措施及结案计划进行深入研判督导。

二、通报工作情况

建立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台账,每月统计各法院“打财断血”工作情况,明确到具体每一个刑事案件的结案情况、执行到位率情况等,并对结案率低、执行到位率低的法院进行通报,及时提醒相关法院进行个案研判,用足、用尽执行措施,对涉案财产要实现“闭环管理”,与税务、物价部门协调提高评估效率,选择合理的入库方式,切实提高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三、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

邀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云安法院、新兴法院等有关单位召开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执行工作协调会,并对全市法院当前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全市协调的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

会后报请市委政法委协调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成立云浮市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处理需要市直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处理的、跨县(市、区)辖区的问题,并做好对下业务指导工作。

云浮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基层网格和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联动事项、对接机制和考核奖补。

四、穷尽执行措施

两级法院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期间,到监狱提讯被执行人,运用基层网格和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通过网格员、村(居)委干部、派出所民警等相关人员的协助,寻找被执行人家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1

开展现场调查,提高工作效率

云城区法院于今年8月、10月、11月开展了涉黑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组织干警到新兴县多名被执行人的家中进行现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个人和家庭财产状况,并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释法说理,通过家属督促被执行人缴纳刑事罚金。行动中被执行人缴纳或家属代被执行人缴纳刑事罚金共5.79万元。

2

开展入户走访,深入摸底排查

新兴县法院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于11月11日组织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分别深入罗定市生江镇、连州镇等4个镇,到苏某荣等39人涉黑恶案中未结案件的各被执行人户籍地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进行全面查控,刨根究底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当天有4人主动缴纳罚金14321.31元。通过集中开展传统调查行动,有力加强了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的完美衔接,保证做到应执尽执,能执必执,让被执行人无所遁形,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3

动员家属履行,促进案件执结

市中级法院就两宗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逐案研讨,按照“案件到人、进度到日”的工作机制开展执行攻坚行动。为核查13名涉黑恶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办案人员到被执行人羁押、服刑场所进行提讯,前往民政局调取被执行人的婚姻登记情况,就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到6家金融机构查询存款,分别到云城区、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查询房产信息,到市公安局查询车辆信息,委托广州、深圳、佛山等地中院核查房产状况。此外,还电话联系14名被执行人家属,对其中4名家属上门走访。

罗定市法院专案团队迅速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执行法官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进行查询,运用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不留死角,全力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及时联系被执行人亲属,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促使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

郁南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进村入户上门走访被执行人家属,与村委干部合力对家属作调解工作、电话劝解、邮寄法律文书、短信通知等方式向被执行人家属多番释法说理,耐心告知相关法律规定,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促使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罚金。

责任编辑:郑锦绣

编辑:陈茵琪、谭丝慧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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