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政府发布多个人事任免通知,涉及到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邵瑞华同志任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该同志挂任职务时间截止2021年7月底,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市体育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颜斌同志任延安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 该同志任职 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常延平同志任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副县级)。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扶贫开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永同志任延安市扶贫开发局副县级督查专员。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信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树虎同志任延安市信访局副局长

康保红同志任延安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马占民同志延安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彦章同志延安市信访局正县级信访督查员职务。

杨树虎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应急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耀同志任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司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封建鹏同志任延安市公证处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晓燕同志延安市公证处主任职务。

市统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曹培霞同志任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

白治雄同志任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孙力平同志任延安市普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培霞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思江同志任延安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伦同志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鹏同志任延安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长安同志任延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连杰同志任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丽华同志任延安市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免去其延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明耀同志延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昌乐同志延安市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鹏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教育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郭晓峰同志任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吉录怀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玉坤同志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旭东同志任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世杰同志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贺民同志任延安市机场迁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宗晓郁同志任延安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静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华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李继明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郭延春同志任延安市新区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同志任期(聘期)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武建玒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庆钧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常鑫同志任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该同志挂任职务时间截止2021年7月底,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赵军政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合荣同志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局长职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王怀瑞同志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志东同志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怀瑞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队长;

免去周进党同志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队长职务。

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