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飓风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陆丰公安动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追逃攻坚工作。
近日,陆丰公安再抓获1名陆丰籍涉毒逃犯。目前,陆丰籍涉毒逃犯仅剩17名。
主动投案
12月18日,陆丰籍涉毒逃犯张某碟(男,32岁,陆丰甲子人)主动到三甲追逃组投案自首。
普法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严打丨窝藏、包庇、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行为
在追逃攻坚的同时,陆丰公安对窝藏、包庇、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方式,只要是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陆丰公安都会依法严厉打击!
提供帮助 四人先后入狱
2020年6月25日,陆丰籍涉毒逃犯李某金落网。随后,办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金在逃过程进行深挖,发现林某耀(男,24岁,李某金女婿)、李某珍(女,25岁,李某金前同事)、李某丽(女,23岁,李某金女儿)、何某开(女,46岁,李某金妻子)等4人有为涉毒逃犯李某金提供帮助使其躲避法律制裁的重大嫌疑。随即,陆丰公安对以上4人开展抓捕行动。
迫于警方的抓捕压力,9月28日、11月7日、12月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耀、李某珍、李某丽先后到陆丰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投案。
犯罪嫌疑人林某耀(李某金女婿)
经查,2019年,李某金潜逃至汕头某工厂打工时,犯罪嫌疑人林某耀存在明知李某金是涉毒逃犯,仍为李某金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让李某金领取工资使用等行为。
犯罪嫌疑人李某珍(李某金前同事)
经查,2020年2月,李某金潜逃至汕头某工厂打工时,犯罪嫌疑人李某珍存在明知李某金是涉毒逃犯,仍为李某金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让李某金领取工资使用等行为。
犯罪嫌疑人李某丽(李某金女儿)
经查,在李某金被公安机关通缉期间,李某丽存在明知李某金是涉毒逃犯,仍为李某金长期提供手机号码供其使用等行为。
经进一步深挖,12月15日,禁毒大队联合汕头市潮南分局禁毒大队、陈店派出所在汕头市潮南区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开。
犯罪嫌疑人何某开(李某金妻子)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开与涉毒逃犯李某金是夫妻关系。在李某金被公安机关通缉期间,犯罪嫌疑人何某开存在明知李某金是涉毒逃犯,仍与李某金一起逃至汕头市潮阳区打工生活等行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耀、李某珍、李某丽、何某开等4人对其为涉毒逃犯李某金提供帮助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 方 提 醒
窝藏、包庇逃犯并非“亲情”、“友情”的表现,摆正情与法的关系,私情不应当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亲人和朋友不要走上犯罪道路,或者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改过自新才是正途!
对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各类逃犯,其亲属、朋友应该主动规劝投案自首,并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对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财物等窝藏、包庇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第三百四十九条等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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