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僵尸车”
商铺门口的废纸箱
家门口的烂电器……
很多人仅凭主观上判断
主人“遗弃”、“不要了”
从而私自拿走
最终
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弥勒市公安局吉山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案。
案发当日16时许,家住弥勒市某村的村民付某下地干活,路过弥勒市某公司停用的招待所时,看见招待所房间内凌乱摆放着一些床垫、沙发、电视柜等,因该招待所长时间废弃无人打理,这些家具已破旧不堪,且房间门无钥匙,付某主观断定这些旧家具是招待所“遗弃”不要的。想到侄女家近日新居落成,正在为无钱购买家具而烦恼时,付某便打电话给侄女陈某某,让陈某某叫人来把这些旧家具拉回家去用。
21时许,侄女陈某某与武某、陈某甲、陈某乙、许某等五人驾驶两辆三轮车来到村子找到付某,随后付某带领一行到该停用的招待所内,将招待所内放置的5个旧床垫、1套旧沙发、2个旧电视柜搬至三轮车上。
就在大家准备将旧家具拉走时,被该公司保安发现并前来制止,付某以家具破旧已被遗弃为由,不听保安制止并示意陈某某等人将已搬至三轮车上的旧家具拉走,后5人便将旧家具拉回家并瓜分。
公司保安见制止未果便报警被盗,接警后,吉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被盗物品为5个旧床垫、1套旧沙发、2个旧电视柜,共计损失价值200余元。
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因陈某某等5人主动到吉山派出所投案说明情况,并将拉走的床垫、沙发、电视柜等旧家具及时归还公司取得谅解,对5人不予行政处罚。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私自拿
所谓不问自取视为盗!
小心“摊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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