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拆迁。开发商在进行征地拆迁之前,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安置标准,对企业进行安置补偿。那么,企业拆迁是如何进行补偿的?下面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进行讲解,这里也希望广大企业拆迁户能获得合理满意的补偿款!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停产停业损失;三、搬迁费;四、拆迁奖励费。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补偿。这种情况下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

3、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安装费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安装调试费应当由设备供应商出具报价和证明。

4、其它与拆迁有关的损失补偿。如实验室、无菌车间、包装车间等特殊厂房的验证费,广告投入后尚未回收成本的损失,驻外机构停产期间的必须开支等等。

以上这些补偿项目的数额需要根据被拆迁企业的具体情况核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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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征地拆迁业务,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具备丰富的经验。我所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及丁汉忠案件等多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入选2014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丁汉忠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强拆导致的血案,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成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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