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莆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任命:

许秀霞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免去:

柯卫群的莆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任命:

王俊宁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志权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诺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方蔚文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陈思容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金森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任命:

林秀冰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吴丽仙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莆田晚报记者 林红霞

责编:黄凤珍

编审:许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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