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鹤壁市公安局红旗派出所官方微博消息,12月15日17时24分,鹤壁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山城区石林镇后柳江村一儿童被狗咬伤,有可能已死亡。接警后,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石林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120医护人员确认,该儿童已无生命体征

 痛心!3岁儿童被狗咬身亡,警方通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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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3岁儿童被狗咬身亡,警方通报了!

案件发生后,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立即组织开展侦查调查。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平(涉案犬只的主人) 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犬只已被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养狗无罪,狗本身也无罪,但是违法养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可能会有罪

▍ 内容来源:平安红旗2011、新京报

▍ 综合编辑:泰和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