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现象,这会影响到当地大气污染治理的效果。记者昨天从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以多种方式、多手段、多时段严格监管,重拳出击,累计立案查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件11件。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两起机动车检测公司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典型案例。今年10月,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江苏省机动车监管平台进行非现场执法时,发现园区某检测公司多辆柴油车复检报告上发动机额定功率都与初检报告上发动机额定功率不同,这一情况立马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检测公司还通过不规范插入采样探头、稀释采样、不规范进行不透光度检查等方式,帮助排放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在被检车辆存在明显可见黑烟否决项时,仍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检测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95元,罚款4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江苏省机动车监管平台进行非现场执法时,发现近几个月内太仓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柴油车的初检通过率为100%,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这种情况不太符合常理,存在作弊嫌疑。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检测公司在上线被检柴油车存在明显可见黑烟否决项时,仍违反规定让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检测过程中擅自断开采样连接设备、未按照要求放置强制冷却风机,帮助排放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检测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70元,罚款3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苏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00余万辆,机动车污染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十分重要,监管部门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管不容懈怠。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检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联合多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共同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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